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9-15 10:1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新围大堤,南至石堤大道,西至空地,北至纬七路,规划面积约1.6667平方公里(2500亩)。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以可降解材料为主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以生物基聚酯材料为主导的专用新材料产业,并配套危险化学品码头仓储,适度发展现代物流及相关配套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应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新港河、蒿枝港河、纵五河、纵六河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除部分点位氨氮达到Ⅳ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T1、T2、T3、T4、T5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T6点位镉、汞、砷、铅、铬、铜、镍、锌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6)底泥环境: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新港河、蒿枝港河底泥中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7)包气带环境:根据包气带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不同深度的包气带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监测浓度无明显差异,二氯甲烷、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二甲苯、硫化物、苯乙烯均未检出。

(8)海洋环境:根据《启东吕四港围填海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报告》(2022年春、秋季),2022年5月,监测海域磷酸盐、无机氮均符合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因子均符合二类及以上标准。2022年10月,磷酸盐符合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四类标准的站位超标率为18%,其余因子均符合二类及以上标准。2022年11月,磷酸盐符合第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因子均符合二类及以上标准。2022年5月、10月所有监测站位中有机碳、石油类、铜、锌、铅、镉、铬、汞、砷、硫化物、666、DDT、PCBs含量全部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中的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规划近期和规划远期吕四港拓展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2.5、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短期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2)海洋水环境:吕四港开发区污水厂正常排放时,通过叠加排污口周边0.2km、周边2.2km和南通市161、162海区梭子蟹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边界处三个位置处的本底值进行分析,三个点位处功能区水质状况均未发生改变,吕四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时对黄海水质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在防渗措施局部破损导致发生渗漏的情况下,会在泄漏点及周边范围内影响地下水,总体来说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较为缓慢,地下水污染影响范围主要为园区内,未影响到周边地下水敏感目标,污染物的渗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

(4)声环境:吕四港拓展区规划期末区域环境噪声均值满足区域功能区要求。根据交通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道路旁无任何隔声或阻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道路两侧20m和40m范围内昼间和夜间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类标准。

(5)土壤环境:由沉降型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经叠加现状值,预计项目运营30年后,甲苯各监测点位在落地浓度最大值网格内土壤中的累积最大预测值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沉降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由入渗型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非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厂调节池防渗破损防渗层破损,对土壤的影响较大。吕四港拓展区内各企业仍应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对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池的防渗措施,确保避免物料、废水对土壤的源头污染,同时做好相应监控措施,一旦发现泄漏事故,尽快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避免对区域土壤的进一步污染。

(6)环境风险:华峰超纤甲苯储罐泄漏事故,在最不利气象、常见气象条件下,甲苯最大高峰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毒性终点浓度-1及毒性终点浓度-2;华峰超纤DMF储罐泄漏发生火灾引发次生CO事故,污染物扩散可控制在厂区内及周边,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大潮涨潮时和大潮落潮时吕四港开发区污水厂发生事故排放后,排污口周边0.2km处水质由二类变为三类,周边2.2km和南通市161、162海区梭子蟹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边界处功能区水质状况均未发生改变。吕四港拓展区在本轮规划建设过程中需提升事故状态的应急响应能力,必须加强事故防范,杜绝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人员的伤害,控制事故影响程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委托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启东市吕四港秦潭镇秦潭大道188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912445627

电子邮箱:467209437@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zhuangy@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