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产业园机构职能
来源: 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2-07 10: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机构的批复》(通编发〔2014〕58号),设立中共启东江海产业园管委会工作委员会、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启东江海产业园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启东市的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内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

3、负责园区配套产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园区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审核上报工作、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园区内经济建设发展促进工作,搞好园区内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负责园区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工作,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信息等服务。

6、负责园区规划、开发、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及环境卫生、环保、安全工作。

7、负责园区的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8、负责对市属各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的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