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2019年)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20-01-03 1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镇域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启东市海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规划任务

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研究、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耕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海复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9.《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1.《江苏省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2.《江苏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13.《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4.《启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15.《启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

第四条规划原则

依法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上下结合。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反馈与衔接,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用途分区等内容应在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因地制宜。镇级规划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本镇的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相互协调。镇级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衔接,城镇、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规划应与镇级规划衔接。

公众参与。镇级规划编制中,应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就规划决策以及相关问题,广泛征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注重实施。镇级规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远期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状况

第六条自然条件

海复镇位于启东市中部,北与吕四港镇相接。S211省道纵贯全境,境内有蒿枝港河、头兴港河等河流,交通便捷。1901年,近代实业家张謇集资创建通海垦牧公司,在此筑堤围垦。

第七条社会经济状况

海复镇至2018年下辖1个居委会,海复镇居委会;17个村委会,季明村、均里村、复南村、糖坊村、清虎村、搬场村、垦牧村、北固村、桃洪村、家禄村、三圩村、四堤村、五圩村、庙基村、滨海村、安东村、兴益村。海复镇北与吕四港镇相接,南距汇龙镇23公里,行政区划面积74.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32.19公顷。境内有蒿枝港河、头兴港河等河流,交通便捷。该镇户籍人口5.57万人,其中常住人口5.12万人。

第八条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

2019年全力推进项目农业建设,全年新开工规模农业项目10个,其中新建项目8个,续建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3.05亿元。重点打造建设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内总投资460万元的水、电、路、桥等配套基础设施完成建设;智慧农业项目、蔬菜加工场及三新展示基地已建成运营,全面展现现代化蔬菜培育过程;总投资5000万元的玫瑰葡萄项目,已完成种植。引进上海孙桥农业园启东分园,总投资1亿元建设智能温室玻璃大棚蔬菜加工场、农产品培育基地、塑料智能温室蔬菜培育基地和育苗基地。

第九条土地利用问题

  深化全镇空间发展研究,以国土空间规划修编为契机,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城镇开发、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用地需求。全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收储,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序出让经营性用地。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我镇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进行套合,结合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新型合作农场等项目,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发挥政策合力,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双到位。深入推进土地“三项”整治工作,力争完成土地增减挂钩、工矿地复垦476亩,占补平衡700亩。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十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至2020年,全镇总人口达到6.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9亿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十一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391.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16.7公顷。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1.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6.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6.3公顷以内。

第十三条生态用地保护目标

切实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控制林地、园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开发占用,稳定各类生态用地规模。2020年,全镇生态用地达4744.6公顷,其中园地为325.3公顷,占6.86%,林地246.9公顷,占5.20%;水域4172.4公顷,占87.94%。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四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6749.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7.76%,与2005年相比增加292.7公顷。

(1)耕地。至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4391.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5.06%,与2005年相比增加223.3公顷。

(2)园地。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325.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82%,与2005年相比减少0.8公顷。

(3)林地。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246.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66%,与2005年相比增加193.6公顷。

(4)其他农用地。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为1785.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6.46%,与2005年相比减少123.4公顷。

第十五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731.4公顷,与2005年相比减少7.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26%。

(1)城乡建设用地。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606.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95%,与2005年相比减少37.6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124.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05%,与2005年相比增加29.9公顷。

第十六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镇其它土地面积4204.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5.98%,与2005年相比减少285.0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十七条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根据海复镇及邻近乡镇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维持自然地貌连续性为前提,以头兴港河、聚阳河及过境道路等沿线的水体、林地等生态用地为依托,构建综合性生态廊道网,保障生态网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形成基本的生态屏障。重点保护防护林以及河流水系,并预留乡土动植物生长、迁徙和培育的用地空间。

第十八条农用地布局优化

耕地布局。适度增加各村(不含海复镇镇区)的耕地保护面积,保障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的用地需求,推进农业种植向优势产区集中,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促进耕地规模利用。

园地布局。结合各村的村庄整治,调整园地零散分布格局,促进园地适度集中布局,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及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力提高园地生产效率。

林地布局。加强头兴港河、聚阳河等河流,农村道路和过境道路沿线的防护林网建设,适度扩大村庄四旁地带林地建设规模。

其他农用地布局。养殖水面主要集中在家禄村、滨海村,设施农用地主要集中在搬场村、垦牧村。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主要集中布局于海复镇镇区。

合理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期内适度加快四堤村、竹亭村、北固村、三圩村等村的居民点整治步伐,逐步拆除规模较小、位置偏远的零散居民点,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理调整村庄的总体布局,鼓励农村人口向镇区等地迁移,提高各居民点的人口集聚规模和居民点的集约利用水平。

交通水利设施合理布局。优先保障过境的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段等重点道路交通项目的用地布局,结合村庄整治,合理布局乡村公路用地。统筹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完善头兴港河等河流的整治工程。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十条耕地保护与布局

2020年耕地保护任务量目标4391.1公顷。全镇耕地主要布局在城镇、中心村建设用地边界以外的区域。

第二十一条基本农田调整

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进行基本农田调整。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等别低、质量差、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0.2公顷,调入基本农田19.3公顷。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指标4316.7公顷。

第二十二条规划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内,海复镇的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主要分布于海复镇镇区和清虎村之外的各村,涵盖水田、水浇地等优质、高等别耕地,在城镇和村镇建设用地边界之外集中连片分布,有助于推进农用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全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个,基本农田保护片23个,基本农田保护块330个。

第二节城镇村用地规模安排

第二十三条城镇村用地规模安排

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06.7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6.3公顷,农村居民点580.4公顷。

第二十四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形成允许、有条件和限制三类建设用地管制区。

1.允许建设区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海复镇允许建设区面积为606.7公顷。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海复镇有条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为459.6公顷。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利用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期内,海复镇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0618.5公顷,广泛分布于各村和居委会。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重点工程用地

按照便民交通、环保交通、节约交通的要求,改建省级道路,提升市镇道路,普及农村道路,构筑大交通,实现大流通,促进大发展。重点保证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段等国家、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第二十六条水利设施重点工程用地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洪保安以及流域和区域治理的要求,优先保障头兴港河河道整治工程和聚阳河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用地需要。

第二十七条能源设施重点工程用地

大力发展传统能源项目,加快开发建设新兴能源,构建多元化、优质化的能源结构,实现多能互补与综合利用,重点加快220千伏沿海输变电工程、110千伏东元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

第四节构建生态良好的用地格局

第二十八条构建生态良好的用地格局

以农田林网为依托,优化林地布局;以原有园地为基础,结合高效农业发展需求,适度促进园地规模布局;依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推进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协调配置生态用地。

第二十九条稳定提高生态用地质量

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园地、林地、水域等,重点建设沿河、沿路生态廊道,以线代面,改善水质、地貌、植被与景观,恢复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五节土地整治

第三十条土地整治任务

规划期内海复镇通过开展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整治措施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到2020年,土地整治规模达到3234.1公顷,补充耕地250.3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规模2678.6公顷,补充耕地133.9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规模43.0公顷,补充耕地3.9公顷,土地开发规模512.5公顷,补充耕地112.5公顷。农用地整理区域主要集中在庙基村。土地复垦主要是零星分布于耕地中的孤立居民点。

第三十一条土地整治措施

农用地整理,应结合基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进行,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建设用地整理,应结合农村住房建设、农村道路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集中对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治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预留农村发展用地。

村镇建设控制区拆并应结合村镇布局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尊重民意、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复垦后形成的耕地要加强地力建设,提升耕地质量。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三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以基本农田为保护主体,并对区内其他土地实施特殊管制的土地用途管制区。规划期间,海复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349.7公顷,主要分布于城镇、中心村建设用地边界以外的区域。

第三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

鼓励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等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第三十四条一般农地区划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和茶园,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乡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规划期间,海复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2152.5公顷。一般农地区均匀分布于镇区外各村。

第三十五条一般农地区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第三节城镇建设用地区

第三十六条城镇建设用地区划定

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规划期间城镇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的城镇发展用地。规划期间,海复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23.2公顷。主要分布于海复镇镇区。

第三十七条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镇村规划衔接;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四节村镇建设用地区

第三十八条村镇建设用地区划定

为农村居民点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规划期间需要保留的村庄、集镇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海复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580.4公顷,均匀分布于除镇区外各村。

第三十九条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节独立工矿区

第四十条独立工矿区划定

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以及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海复镇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为3.1公顷。

第四十一条独立工矿区管制规则

独立工矿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他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六节林业用地区

第四十二条林业用地区划定

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规划期间,海复镇林业用地区面积为246.9公顷。主要分布于头兴港河、聚阳河沿岸地区和沿海围垦区域。

第四十三条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取土等活动。

第七章村土地利用调控

第四十四条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分解

根据市级规划下达的相关规划指标,依据各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与用地需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规划和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等空间规划,以加强村土地利用调控和指导。

第四十五条各村土地利用方向调控

海复镇镇区作为镇区,土地利用的方向是城镇建设与产业开发,是全镇新增建设用地的重点落地空间,规划期间要大力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适当保护基本农田。

竹亭村、季明村、兴益村、四堤村距离镇区较远,是耕地保护的重点区域,规划期应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推进农村居民点的集中集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满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十六条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本规划是编制用地计划和审批用地的依据,对非农建设使用耕地实行规划许可并建立预报审批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察,成立规划实施行政督察小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加强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建立和完善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的制度,充分调动耕地保护的积极性。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土地整治等支出,开发资金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倾斜。

第四十八条夯实规划实施的社会基础

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各阶层了解严峻的用地形势,培养公众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集约节约用地等意识。积极探索公众参与规划的方式、程序,明确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利,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让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继续推行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

第四十九条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审定各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与规模。各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土地利用需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总体布局。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图件、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规划实施期限

本规划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海复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五十二条规划修改规定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规划进行修改需报批原批准机关审批。

附表

表1海复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

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4167.8

4189.0

4391.1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4297.6

4316.7

4316.7

约束性

园地面积

326.1

323.1

325.3

预期性

林地面积

53.3

156.5

246.9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0.0

0.0

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739.1

748.2

731.4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44.3

638.3

606.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6.5

51.4

26.3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94.8

110.0

124.7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16.2

35.3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9.7

25.4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8.2

19.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

31.9

250.3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57.9

51.2

57.7

约束性

表2海复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11684.8

100.0

11684.8

100.0

11684.8

100.0

0.0

农用地

耕地

4167.8

35.7

4189.0

35.8

4391.1

37.6

223.3

园地

326.1

2.8

323.1

2.8

325.3

2.8

-0.8

林地

53.3

0.5

156.5

1.3

246.9

2.1

193.6

牧草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其他农用地

1909.2

16.3

1873.5

16.0

1785.8

15.3

-123.4

农用地合计

6456.4

55.3

6542.1

56.0

6749.1

57.8

292.7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7.0

0.2

25.3

0.2

23.2

0.2

-3.8

农村居民点

587.8

5.0

586.9

5.0

580.4

5.0

-7.4

采矿用地

23.1

0.2

19.7

0.2

3.1

0.0

-20.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6.4

0.1

6.4

0.1

0.0

0.0

-6.4

小计

644.3

5.5

638.3

5.5

606.7

5.2

-37.6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0.0

0.0

0.0

0.0

5.5

0.0

5.5

公路用地

22.0

0.2

31.6

0.3

38.8

0.3

16.8

民用机场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港口码头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小计

22.0

0.2

31.6

0.3

44.3

0.4

22.3

水利设施用地

水工建筑物用地

47.1

0.4

52.7

0.5

54.7

0.5

7.6

小计

47.1

0.4

52.7

0.5

54.7

0.5

7.6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21.6

0.2

21.6

0.2

21.6

0.2

0.0

盐田

4.1

0.0

4.1

0.0

4.1

0.0

0.0

小计

25.7

0.2

25.7

0.2

25.7

0.2

0.0

建设用地合计

739.1

6.3

748.2

6.4

731.4

6.3

-7.7

其他土地

水域

4456.7

38.1

4361.9

37.3

4172.4

35.7

-284.3

自然保留地

32.6

0.3

32.6

0.3

31.8

0.3

-0.8

其他土地合计

4489.3

38.4

4394.5

37.6

4204.3

36.0

-285.0

表3海复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05年耕地

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2020年耕地

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2006-2010年

4167.8

31.9

30.1

1.8

0.0

0.0

10.7

8.2

0.0

2.5

4189.0

4316.7

2011-2020年

4189.0

218.4

103.8

2.1

112.5

0.0

16.3

10.8

0.0

5.5

4391.1

4316.7










2006-2020年

4167.8

250.3

133.9

3.9

112.5

0.0

27.0

19.0

0.0

8.0

4391.1

4316.7














年均增减

-

16.7

8.9

0.3

7.5

0.0

1.8

1.3

0.0

0.5

-

-














表4海复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项目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2006-2020年合计









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3.9

2.3

2.0

4.5

3.7

2.6

8.4

6.0

4.6

1、城镇

3.5

2.1

1.8

4.1

3.4

2.3

7.6

5.4

4.1











2、农村居民点

0.4

0.2

0.2

0.4

0.4

0.3

0.8

0.6

0.5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交通用地

8.0

6.7

5.6

9.5

10.8

7.4

17.5

17.5

13.0











三、水利设施

4.3

0.7

0.6

5.1

1.2

0.8

9.4

1.9

1.4











四、其他建设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计

16.2

9.7

8.2

19.1

15.7

10.8

35.3

25.4

19.0











年均占地

3.2

1.9

1.6

1.9

1.6

1.1

2.4

1.7

1.3











表5海复镇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统计表

单位:公顷

重点区域编号

重点区域名称

位置

面积

净增耕地规模

K001

海复镇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黄海

512.5

112.5

Z001

庙基村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庙基村

204.5

6.1

表6海复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型

调整至地类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133.9

0.0

0.0

0.0

0.0

133.9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3.9

0.0

38.7

0.0

0.4

43.0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112.5

0.0

154.9

0.0

7.7

275.1

合计

250.3

0.0

193.6

0.0

8.1

452.0

表7海复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1.交通

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

新建

2013-2020

221省道启东段

新建

2009-2012

临海高等级公路启东段

新建

2010-2013

王海公路

新建

2009-2012

东惠公路

新建

2014-2016

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

新建

2010-2015

新中央河航道整治工程

扩建

2011-2015

汽车客运站

新建

2011-2020

2.水利

头兴港河河道整治工程

扩建

2011-2020

聚阳河河道整治工程

扩建

2011-2020

3.特殊用地

启东市公安局蒿枝港边防派出所

新建

2009-2011

4.能源

220千伏沿海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3-2020

220千伏海复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1-2015

110千伏东元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6-2020

110千伏海复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6-2020

启东龙源风电场

新建

2006-2012

5.通讯

中广广电站标准化建设

新建

2009-2012

光缆干线中继基站

新建

2010-2020

无线基站

新建

2010-2020

海复镇3G基站工程1、2、3

新建

2012-2013

6.其他

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

新建

2009-2010

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0

畜禽类粪便综合利用中心

新建

2011

农民集中居住区

新建

2011-2020

区域供水工程

新建

2011-201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11-2020

表8海复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单位

辖区面积

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季明村

374.4

246.4

65.8

86.4

23.1

0.0

0.0

27.0

7.2

0.0

0.0

5.9

1.6

8.7

2.3

东岗村

235.9

145.0

61.5

62.4

26.5

0.0

0.0

14.3

6.1

0.0

0.0

4.3

1.8

9.9

4.2








均里村

207.5

128.5

61.9

56.2

27.1

0.0

0.0

13.3

6.4

0.0

0.0

3.8

1.8

5.7

2.7










复南村

365.5

244.9

67.0

76.0

20.8

0.6

0.2

22.6

6.2

0.0

0.0

4.9

1.3

16.6

4.5










糖坊村

271.8

175.9

64.7

52.7

19.4

0.7

0.3

22.8

8.4

0.0

0.0

3.6

1.3

16.0

5.9










清虎村

294.3

138.3

47.0

100.6

34.2

1.5

0.5

25.1

8.5

3.1

1.1

7.8

2.6

18.0

6.1










搬场村

325.8

215.4

66.1

68.4

21.0

0.0

0.0

22.3

6.8

0.0

0.0

4.7

1.4

15.1

4.6










垦牧村

227.0

132.8

58.5

48.3

21.3

0.8

0.3

21.5

9.5

0.0

0.0

3.3

1.4

20.4

9.0










复西村

316.6

207.8

65.6

62.5

19.7

0.0

0.0

27.0

8.5

0.0

0.0

4.3

1.3

15.0

4.8










北固村

310.0

203.6

65.7

62.6

20.2

0.0

0.0

21.8

7.0

0.0

0.0

4.3

1.4

17.7

5.7










竹亭村

335.8

213.7

63.6

88.4

26.3

0.0

0.0

20.4

6.1

0.0

0.0

6.0

1.8

7.3

2.2










兴益村

411.0

267.2

65.0

90.8

22.1

0.0

0.0

27.0

6.6

0.0

0.0

6.2

1.5

19.8

4.8










滨海村

334.1

196.5

58.8

109.8

32.9

0.0

0.0

14.3

4.3

0.0

0.0

7.5

2.2

6.1

1.8










家禄村

544.4

354.3

65.1

135.9

25.0

0.0

0.0

32.6

6.0

0.0

0.0

9.3

1.7

12.3

2.3










五圩村

274.4

184.0

67.1

45.3

16.5

0.3

0.1

27.2

9.9

0.0

0.0

3.1

1.1

14.5

5.3










庙基村

438.0

258.7

59.1

87.2

19.9

1.7

0.4

45.8

10.4

0.0

0.0

5.9

1.4

38.7

8.8










四堤村

420.7

264.8

62.9

109.3

26.0

0.2

0.0

20.4

4.8

0.0

0.0

7.4

1.8

18.6

4.4










三圩村

545.3

346.3

63.5

124.7

22.9

0.2

0.0

38.8

7.1

0.0

0.0

8.1

1.5

27.1

5.0










桃洪村

298.7

195.0

65.3

70.5

23.6

0.1

0.0

20.7

6.9

0.0

0.0

4.8

1.6

7.7

2.6










安东村

353.7

229.1

64.8

75.1

21.2

0.0

0.0

27.9

7.9

0.0

0.0

5.1

1.4

16.6

4.7










海复镇东元海堤

45.2

0.0

0.0

15.6

34.5

0.0

0.0

0.0

0.0

0.0

0.0

1.1

2.3

28.5

63.1










海复镇三圩海堤

0.6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6

100.0










海复镇东元镇区

16.2

0.3

1.8

1.2

7.3

4.5

27.6

0.0

0.0

0.0

0.0

0.1

0.5

10.2

62.8










国有渔场

142.6

0.1

0.1

132.4

92.9

0.0

0.0

1.0

0.7

0.0

0.0

9.0

6.3

0.1

0.0










海复镇镇区

44.8

1.1

2.5

4.4

9.9

12.6

28.0

0.2

0.4

0.0

0.0

0.3

0.7

26.2

58.5










黄海

4550.2

0.0

0.0

385.8

8.5

0.0

0.0

86.5

1.9

0.0

0.0

126.3

2.8

3951.6

86.8










乡(镇)合计

11684.8

4349.7

37.2

2152.5

18.4

23.2

0.2

580.4

5.0

3.1

0.0

246.9

2.1

4329.0

37.0










表9海复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05年
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增加

净增减

2020年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城市

建制镇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11684.8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农用地

小计

6456.4

141.9

133.9

0.0

0.0

0.0

8.0

25.4

0.0

5.5

0.6

0.0

0.0

17.5

4.3

13.2

0.0

0.0

1.8

0.0

0.0

0.0

0.0

460.1

292.7

6749.1























耕地

4167.8

8.0

0.0

0.0

0.0

0.0

8.0

19.0

0.0

4.1

0.5

0.0

0.0

13.0

4.3

8.7

0.0

0.0

1.4

0.0

0.0

0.0

0.0

250.3

223.3

4391.1





























园地

326.1

0.0

0.0

0.0

0.0

0.0

0.0

0.8

0.0

0.0

0.0

0.0

0.0

0.8

0.0

0.8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8

325.3





























林地

53.3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193.6

193.6

246.9





























牧草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其他农用地

1909.2

133.9

133.9

0.0

0.0

0.0

0.0

5.6

0.0

1.4

0.1

0.0

0.0

3.7

0.0

3.7

0.0

0.0

0.4

0.0

0.0

0.0

0.0

16.2

-123.4

1785.8





























建设用地

小计

739.1

43.0

3.9

0.0

38.7

0.0

0.4

15.0

0.0

6.0

0.0

0.0

0.0

8.6

1.2

7.4

0.0

0.0

0.4

0.0

0.0

0.0

0.0

50.3

-7.7

731.4





























城市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建制镇

27.0

12.3

0.0

0.0

12.3

0.0

0.0

5.1

0.0

0.0

0.0

0.0

0.0

5.1

0.0

5.1

0.0

0.0

0.0

0.0

0.0

0.0

0.0

13.6

-3.8

23.2





























农村居民点

587.8

2.1

1.9

0.0

0.0

0.0

0.2

6.1

0.0

2.2

0.0

0.0

0.0

3.5

1.2

2.3

0.0

0.0

0.4

0.0

0.0

0.0

0.0

0.8

-7.4

580.4





























采矿用地

23.1

20.0

0.0

0.0

2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0.0

3.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6.4

6.4

0.0

0.0

6.4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6.4

0.0





























交通用地

22.0

0.0

0.0

0.0

0.0

0.0

0.0

3.8

0.0

3.8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6.1

22.3

44.3





























#铁路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5.5

5.5

5.5





























#公路用地

22.0

0.0

0.0

0.0

0.0

0.0

0.0

3.8

0.0

3.8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0.6

16.8

38.8





























#机场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港口码头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水利设施用地

47.1

2.2

2.0

0.0

0.0

0.0

0.2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9.8

7.6

54.7





























其他建设用地

25.7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5.7





























其他土地

小计

4489.3

275.1

112.5

0.0

154.9

0.0

7.7

9.9

0.0

2.1

0.2

0.0

0.0

0.0

0.0

0.0

0.0

0.0

7.6

0.0

0.0

0.0

0.0

0.0

-285.0

4204.3





























水域

4456.7

275.1

112.5

0.0

154.9

0.0

7.7

9.1

0.0

2.1

0.2

0.0

0.0

0.0

0.0

0.0

0.0

0.0

6.8

0.0

0.0

0.0

0.0

0.0

-284.3

4172.4





























自然保留地

32.6

0.0

0.0

0.0

0.0

0.0

0.0

0.8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8

0.0

0.0

0.0

0.0

0.0

-0.8

31.8





























期内增加

0.0

460.1

250.3

0.0

193.6

0.0

16.2

50.3

0.0

13.6

0.8

0.0

0.0

26.1

5.5

20.6

0.0

0.0

9.8

0.0

0.0

0.0

0.0

510.4

0.0

11684.8





























表10海复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2009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季明村

244.9

244.9

0.0

0.0

0.0

0.0

东岗村

144.4

144.4

0.0

0.0

0.0

0.0








均里村

127.6

127.6

0.0

0.0

0.0

0.0








复南村

243.8

243.8

0.0

0.0

0.0

0.0








糖坊村

175.3

175.3

0.0

0.0

0.0

0.0








清虎村

118.2

137.5

19.3

16.3

0.0

0.0








搬场村

212.6

212.6

0.0

0.0

0.0

0.0








垦牧村

131.9

131.7

0.0

0.0

0.2

0.2








复西村

207.3

207.3

0.0

0.0

0.0

0.0








北固村

202.5

202.5

0.0

0.0

0.0

0.0








竹亭村

212.5

212.5

0.0

0.0

0.0

0.0








兴益村

263.8

263.8

0.0

0.0

0.0

0.0








滨海村

194.5

194.5

0.0

0.0

0.0

0.0








家禄村

350.5

350.5

0.0

0.0

0.0

0.0








五圩村

182.7

182.7

0.0

0.0

0.0

0.0








庙基村

255.6

255.6

0.0

0.0

0.0

0.0








四堤村

262.2

262.2

0.0

0.0

0.0

0.0








三圩村

343.0

343.0

0.0

0.0

0.0

0.0








桃洪村

194.3

194.3

0.0

0.0

0.0

0.0








安东村

228.6

228.6

0.0

0.0

0.0

0.0








海复镇东元海堤

0.0

0.0

0.0

0.0

0.0

0.0








海复镇东元镇区

0.3

0.3

0.0

0.0

0.0

0.0








国有渔场

0.1

0.1

0.0

0.0

0.0

2.4








海复镇镇区

1.1

1.1

0.0

0.0

0.0

0.0








乡(镇)合计

4297.6

4316.7

19.3

0.4

0.2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