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复镇2020年关于符合享受持证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性奖励名单的公示
海复镇全体居民: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正常发放机制的通知》(启政发〔2012〕100号)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居民委员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镇(街道)初审和市级审核,
以上127人,拟作为启东市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享受一次性奖励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2日~10月18日,共7天。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本镇(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68183785)或者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83301833)反映。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20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