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复派出所招聘特勤辅助人员简章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22-02-22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进“平安海复”建设,加强海复镇警力储备力量。经研究,海复镇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一批特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人数:
(一)招录特勤辅助人员2名;
(二)招考人数达到1:1.5比例,方可开考。
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启东市户籍,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年龄18—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82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之间),女性身高1.6m(含)以上,男性身高1.68m(含)以上。
(三)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和体育院校毕业生、拥有法律专业相关文凭人员、持有B1以上驾驶证等专长人员,录取时优先考虑。有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复派出所副一楼接处警大厅
3.报名材料: 本人报名时需随带下列材料:(1)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或部队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退役军人应聘的需携带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5)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6)有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长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本市域居民如户籍迁出的,需提供所属行政村(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8)报名表(文末下载打印,填写后手写签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须真实有效,由镇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后果自负。
(三)考试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招录程序参加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及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年龄段分为三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600米跑、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均达标的,方可进入下轮理论测试。
2.理论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5分,两项兼有的加分总分累积不超过5分。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得到个人嘉奖的1次0.5分;有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或优秀士官的1次1分;荣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1 次 1分;有个人曾获得荣誉称号,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授予的 1 次 2 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 1 次 3 分;总部授予的1 次4 分;中央军委授予的1次5分,以上各类奖励加分总分累积不超过5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倍的,按实确定。
3.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初步人选。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组织体检。体检按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提交讨论:
经考察体检后,提交海复派出所领导集体研究并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在招录过程中,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实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录人员名单在海复镇镇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符合条件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五个月。
人员性质、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聘期制,试用期间工资按同类人员的70%计算,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复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481300
监督电话:0513—80923510
中共启东市海复镇委员会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启东市海复镇派出所特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