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复镇关于符合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的公示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21-12-01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苏卫规(家庭)〔2015〕5号)、《江苏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办法》,经本人申请、居民委员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镇初审和市级督查,2021年我镇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新增25人。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日~12月6日,共5天,具体名单如下:

名单.jpg

有关村(居)对所辖对象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举报电话:6818380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83301833)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