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复镇各新型合作农场及相关村的委托,现对2020年种植的水稻分别进行公开竞标销售。
一、地点
海复镇各新型合作农场所在村
二、品种及数量
本次公开竞价各新型合作农场分开竞标销售,具体重量以实际收割量为准。
三、销售时间
预定在2020年10月26日开始,11月15日前结束。
四、报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度高、有长期收购粮食作物经历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并认可本公告细则条款的企业或个人。
2、水稻收购方须先行对各合作农场销售区域的水稻已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考虑销售时间内对水稻价格产生的影响因素等。
五、底价及价格计算
参照2020年国家水稻最低收购保护价及市场行情,按含水率14.5%计算,底价为1.3元/斤。在实际成交时,根据实际含水率计算单价,含水率每高1%,价格降低0.02元/斤,含水率每低1%,价格提高0.02元/斤。
六、竞标办法
1、各合作农场分开销售,有意向的购买方可以联系各合作农场报价,投标价不得低于招标人确定的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高价中标”的办法,取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中标。
3、具体竞价截止时间由各新型合作农场自行确定。
七、支付要求及方式
1、中标单位或个人在中标当日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并签订购销合同。
2、当日收割的水稻,由双方共同派员在场头检测水分及安排过磅称重,中标人付清水稻款后方可运走,运费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所缴预付款不足,导致水稻不能及时运走,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水稻销售款全部结清后,可以退换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约定
1、各竞价单位或个人按照自身经营条件、市场行情、水稻生长情况、收割时间、天气情况综合分析后报价,本次销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各合作农场不承担任何风险因素。
2、各合作农场负责将水稻集中到场头,集粮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各合作农场及相关村具体情况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