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海复镇村图书集中采购询价公告(二次询价)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19-01-16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海复镇村图书馆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复镇村图书馆图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村名

缺书

1

均里村分馆

77

2

糖坊村分馆

1080

3

清虎村分馆

1413

5

垦牧村分馆

1415

7

家禄村分馆

323

8

滨海村分馆

452

9

桃洪村分馆

28

11

季明村分馆

1485

12

复南村分馆

1245

13

兴益村分馆

937

14

五圩村分馆

646

15

庙基村分馆

846

16

四堤村分馆

1529

17

三圩村分馆

1518

合计

12994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报价含129940.00元),每册最高报价人民币壹拾元整(报价含10.00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备注: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须签字或盖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为了确保此次采购的图书质量,我们在本次的图书采购中需要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的同时提供10本样书,不按采购人提供样品书目的不纳入评标程序。(样品书目见附件三

3.报价包含包装、运输、搬运、检测、保险、税金、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即视为完全相应本询价公告所有要求。

4.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没有超过采购预算的最低报价的中标,本次采购不接收进口产品和联合投标。

5.采购单位: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 13706282001  

四、报价文件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且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A.营业执副本照复印件;

     B.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备注: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须签字或盖章。

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一)填写报价表。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单以电脑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注:上述资格和资质证明文件、报价表均需分别密封,并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报价单位名称并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  1 23上午830-900密封送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地址: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向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交纳人民币伍仟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由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供货义务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七、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图书必须是全新的具有出版、印刷资质的正规出版社、印刷厂出版印刷的图书。

2、售后要求:验收时如发现图书有漏页、缺页、破页,印刷字迹模糊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不包括人为因素),应负责免费更

换。


八、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九、评标原则:

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符合采购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的最低评标价法。

2、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质证明审查文件→评审价格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供应商资质资格文件审查通过、符合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十、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实际供货数量全额付款。

附件.docx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