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18-0016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复镇
文号: 海政发〔2018〕32号
成文日期: 2018-06-13
发布日期: 2018-06-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海复镇关于印发《海复镇海洋渔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启东市海复镇关于印发《海复镇海洋渔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18-06-20 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启东市多顺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根据《启东市海洋渔业服务公司整合实施方案(讨论稿)》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海复镇海洋渔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复镇海洋渔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新常态下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海洋渔业正常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江苏省渔业安全管理“三化五覆盖”具体要求,以关注民生为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围绕“安全发展,构建和谐”主线,突出“三化五覆盖”重点,为打造“平安渔业、和谐海洋”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改革机制提高组织程度,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强化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服务外包机制,加强服务外包队伍管理,落实专项经费,完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全面提高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防范和救助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事故并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全面提升我镇海洋捕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具体措施

1、改革机构

按照启东市海洋渔业服务公司整合实施方案(讨论稿),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渔船管理、港口码头管理等服务管理职能整体外包专业合作社,镇政府与合作社签订服务外包合同。要求中标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配备人员不少于三名。合作社实行市场化管理、独立运作,所有的渔船纳入其成员,统一管理。镇政府为其安排办公场所,配备办公桌、档案柜、电话、传真、打印、复印、电脑、专用网线、海上通讯、监控显示等设备,所购买的设备由镇财政所登记为政府固定资产。镇政府与合作社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合作社负责海复镇渔业安全生产,渔船管理,港口码头管理。

2、经费保障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合作社章程,渔业服务合作社对每条渔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于为渔民服务办证办照、船检、安全设施配备等的服务费及合作社的日常运转费用;镇政府按照启东市海洋渔业服务公司整合实施方案(讨论稿),核定服务外包费14.5万元,其中30%用于绩效考核,由镇政府按《海复镇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对其考核后,按季度发放。

3、明确职责

合作社受镇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授权,承担渔船安全监管事项,“定人联船”责任人对包干监管的渔船安全负监管责任。接受渔船船东的委托,为其生产活动提供技术、协调和安全管理等服务。完善和持续改进服务条件,持续保持服务、协调和监管能力的提升。完成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渔船监管

认真落实“定人联船”制度,合作社管理渔船责任到人。“定人联船”责任人对所辖管理服务渔船证件做到日常有效监督管理,对将要到期或已经到期的渔船进行及时的友情提醒告知,并及时协助办理登记、年审。加强所辖管理渔船数据的动态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2)船员管理

“定人联船”责任人对所辖管理服务渔船配备的职务船员、普通船员的情况进行统计,对配备船员不齐的渔船进行管理和约束其行为,限制其出海作业,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镇政府渔业监管部门。需根据所辖管理渔船船员配备情况和实时动态,提交需培训船员名单。新合作社“定人联船”责任人可成立工作小组,由组长做好相关数据、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3)船东互保工作

“定人联船”责任人熟悉了解渔船商业保险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作社渔船商业保险台帐,做好日常保险记录和相关数据统计,随时掌握合作社渔船保险有效期限,及时续保。

(4)渔船通导设备管理

“定人联船”责任人需做好所辖管理服务渔船所属的北斗设备配备情况统计,并做好日常渔船的巡查工作,对渔船北斗设备日常使用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北斗设备缺失或未按要求使用的,要责令立即配置或合规使用。对AIS避碰系统做到全覆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对短波、超短波电台实现有效管理,设备等能否正常有效使用,做到每次进出港都登记检查。

(5)渔船编组结队动态管理

落实渔船动态编组结队工作。根据所辖管理渔船实际出海生产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编组结队。完善渔业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建设,以建立和完善渔业船舶自救互救组织体系、机制、制度、运行模式及预案体系。应加大应急救助保障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和水上安全联组的作用,达到及时高效的处置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应急救助能力。“定人联船”责任人需做好所辖管理服务渔船编组结队登记工作。

(6)日常安全检查

“定人联船”责任人定期开展渔业安全产检查、指导、督促船东(长)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对出港渔船的会签证。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安全演练、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等工作。督促船东(长)执行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严格遵守海上作业、航行、锚泊等技术规程和规范;通过渔船安全管理系统,检查、督促渔船落实动态编组;每天及时、准确网上报告渔船及人员动态;及时传递气象、海况等海洋预(警)报信息。每个汛期做到对所辖管理服务渔船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负责各类安全生产台帐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7)负责日常值班值守

合作社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报告突发情况。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需立即将情况报告至合作社负责人、镇政府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值班人员对日报告制度真实有效负责,及时、准确报告渔船及人员动态,及时传递恶劣天气、海况等信息,做好应对措施的通知及跟踪,并将相关情况及时记录。监控在海渔船动态,保持每天不少于1次的语音或信息沟通,特殊天气实时跟踪掌握渔船动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对边界附近渔船要重点关注、及时提醒,防止违规跨界作业。

(8)负责应急机制的建立健全

合作社需定期举办培训班,让渔船及渔民知晓;渔业船员任职、发证、配员、职责、培训、服务、职业管理与保障和有关罚则等,督促渔船及渔民积极参加培训,切实提高渔工持证上岗率和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要对养殖渔船、渔船等防汛备汛安全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处置措施、应急值守制度等;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讲座、培训等“六大载体”宣传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合作社需修订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防台防汛预案、渔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各类预案之间的街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预案演练,针对演练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确保预案可行有效。

(9)负责日常矛盾的调解

合作社及“定人联船”责任人需做好所辖管理服务渔船的矛盾调解工作,包括渔船上内部船员之间的日常矛盾纠纷和渔船与渔船之间的碰擦、经济纠纷等矛盾。对于日常矛盾纠纷在合作社内部化解。

(10)负责海洋伏休管理

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政策宣传,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全部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制定伏季休渔台帐,组织对伏休渔船进行巡查,按照“定人联船”原则,加强伏休渔船港口移泊监管,负责移泊和异地伏休申请具体办理。

(11)日常管理工作

做好每周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总结,落实好合作社会议决议,召开合作社每周例会等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工作。统筹协调合作社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或镇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交代的事项。

(12)码头管理

负责码头管理全面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船舶安全顺利靠离码头工作。深入码头现场,加强堤防安全巡查,及时掌握生产动态,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安全生产,时刻掌握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违章作业的码头及时作出制止和制订整改措施,并记录好安全检查台帐。

考核奖惩

镇渔业主管部门每月对合作社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按季度对合作社进行百分制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核定考核报酬。连续二个季度考核得分不足90分,由镇分管领导对合作社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连续两次被约谈警告或半年度考核得分不足80分的取消服务承包资格。全年未发生亡人安全事故,未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绩效考核部分,给予奖励上浮10%。


海复镇201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

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50

1.会议制度。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抓安全生产的成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市、镇两级渔业主管部门召开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定期召开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船东(长)会议全年不少于3次,渔业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做到每次会议主题明确,会议议程、领导讲话、会议签到齐全、真实并有影像资料。

查文件、会议记录和签到记录


每缺1项或1次扣1分

5分


2.值班制度。单边带、北斗、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维护良好并运行正常,与所属渔船每日联系畅通,随时掌握渔船动态,日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不定期、不定时检查制度和台帐(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

1.日报告漏报1次扣3分、误报1次扣1分

2.发现不开机1次扣2分

3.安全值班脱岗一次扣5分

10分


3.互助保险、安全保证金和服务费。按照人均80万元的标准,根据渔业从业人员一人不漏、渔船一艘不缺、80万保额一份不少的原则,全员足额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对所属渔船根据渔船马力大小必须全部交纳渔业安全保证金和服务费。

查船东互保统计报表,查保险单和台帐资料

1.发现个案漏保1次,扣1分

2.发现全部船员未保,直接扣完本项分值

3.未交纳安全保证金或服务费的,每起扣2分

15分


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50

4.编制结对。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所属生产船只必须全部参加海上动态编组结对,要明确船队队长权利和职责,实行动态化管理,要求生产船只在海上生产时,24小时开启通讯设备。

不定期、不定时查台帐或电话、电台等核查

1.每查到一船没有参加编组生产、定人联船的,扣1分

2.发现1起不开机扣1分

5分


5.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年渔船检查率必须100%,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有检查记录,隐患登记和跟踪整改,同时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签字记录,以及阶段检查工作小结,检查小结全面、真实。

现场检查,查阅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统计、台帐和整改报告书等

1.检查率每少10%扣2分

2.检查记录不全,每起扣1分

3.检查小结不全面、不真实每起扣2分

15分


15

1.工作记录。电台值班记录、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等记录真实、全面。

查阅记录台帐(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

每发现一起不实之处扣1分

3分


2.一船一档。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所属船只“一船一档”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其中包括船舶证书、职务船员证书、渔业互助保险及通讯设备等,确保船证、人证相符。

查台帐、记录及上船核查

1.船证不相符发现1次扣1分

2.人证不相符发现1次扣1分

10分


3.材料上报。按照市镇两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查阅核对上报资料

表格统计、资料上报不及时、不真实,每起扣1分

2分


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25

1.事故上报。在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时,能按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一时间向市渔业安全指挥中心、镇渔业主管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对照事故发生时间和上报登记

隐瞒不报一次扣完本项分值,上报不及时一次扣2分

5分


2.力争全年不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控制并坚决杜绝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依据事实和检查事故报表

1.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死亡三人以下)扣5分

2.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直接扣完本项分值,并取消参评资格

20分


10

1.服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2.服从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管理,按照要求,落实做好各项渔业工作,包括渔船停靠港口码头的秩序和矛盾纠纷的现场管理。

依据事实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每起扣3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完本项分值

2.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有一例扣2分

3.参与所属渔船在港期间的港口管理,所属渔船发生矛盾和纠纷必须全程处理。出现一例不到场、不及时处理扣2分

5分


2.专项行动。完成渔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对照方案检查

1.有一项未完成扣完本项分值

2.发现完成不到位每起扣2分

5分


合计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启东市海复镇关于印发《海复镇海洋渔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