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18-00170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复镇
文号: 海政发〔2018〕57号
成文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07-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18-07-27 13: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镇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启政发【2018】26号的要求),我镇将于2018年6月底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意义

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掌握我镇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的规模及布局,了解我镇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为更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复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1、普查对象是在我镇范围内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零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3、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镇情镇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争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2、广泛动员做好宣传。要通过有线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发调查户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经普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要求,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普查人员带着使命感和荣誉感工作;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建立数据质量的控制责任制。镇经普办要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的控制之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基层报表审核、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多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4、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村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全镇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各普查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把文化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调(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各村严格按100-150个的调查对象配备一名普查员。对普查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经费预算,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海复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