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21-0012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复镇
文号: 海委发〔2021〕32号
成文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海复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复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海复镇 发布时间:2021-05-20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镇各部门:

现将《海复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启东市海复镇委员会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海复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3号),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通办发电〔2021〕24号)和启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海复镇的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结合海复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在全面巩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事故总量稳中有降,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具有启东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力。

全面实现“六巩固、六提升”,即巩固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的践行质效;巩固安全生产责任,提升“照单履职、齐抓共管”的运行质效;巩固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控总量、减存量、防增量”的预防质效;巩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科学化、执法精准化”的法治质效;巩固本质安全,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现代化”的建设质效;巩固全员参与,提升“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氛围质效。

三、重点工作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启办〔2019〕8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启办〔2019〕39号)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督导组移交“四个清单”、要求“三年大灶”持续重点关注事项和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深入分析查摆“一年小灶”后需进一步纳入“三年大灶”重点关注和破解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以及“三年大灶”需进一步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 等13项需在“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要紧紧扭住“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目标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特别是全镇深化重点工作13项、镇重点行业领域18项的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丹、镇长金陆健同志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巡察督导和巡查考核。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纪委巡察监督重点,纳入领导干部、村(居)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三年大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三)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置、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百吨王”、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等重大隐患问题整治,特别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整改清零的要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要纳入“三年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作。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有奖举报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1.海复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3项)

2.海复镇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8项)


附件1

全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3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机关培训内容,开展“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说安全”活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将“百团进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各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镇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各村(居)

二、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由镇各分管部门负责,根据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要求,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从法制约束、制度保障、教育引导等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切实承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2021年3月底前,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风险网上报告系统,执行省制定、公布的各行业领域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开展学习培训;6月底前,各行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2022年开始,工业企业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推动风险报告规定的常态长效落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的工作,在市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下,积极跟进,2021年底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配合建设全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治理系统,开展大数据应用。2022年底前,在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智能化应用:推广视频智能分析,对重点企业的重点部位进行视频智能识别,实时预警;通过数据治理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综合分析企业许可信息、执法信息、实时监测监控信息等,为企业风险精准画像;持续建设完善更具智能化的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为指挥救援提供科学、专业的处置建议方案;进一步提升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安全态势的区域感知,问题隐患的精细管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四、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使用环节,2021年起,由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要求,在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6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责部门机关部门

五、严厉打击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继续巩固全镇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和农村地区货运车辆违法载人集中统一行动成果,深化严查路面动态违法、强化源头管控、案件深度调查、宣传预警提示等措施,全面治理农村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开展全镇集中统一行动,深入农村重点道路开展巡查检查、突击整治,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农机合作社等农村地区集中用工单位进行排查,落实用工单位主体责任,严禁使用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违规载人。积极探索长效治理机制,统筹班线客车、公交车等各种运力资源,源头破解本地务农人员集中出行乘车难题。(责任单位:交警中队牵头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居)

六、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海复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发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海复镇消防中队,村(居)

七、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山西襄汾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镇、村二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在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前提下,研究出台有效措施,强化对领取营业执照后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的事中和事后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建设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发局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村(居)

八、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依据《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镇区范围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相关数据和省、南通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建成特色鲜明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初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智能控制、智能决策能力。2021年,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应用、数据积累,完善智慧工地系统各项功能,初步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全覆盖,为主管部门提供辅助监管的数据分折和图形展示等;年底前,推进镇区所有政府投资的规模以上工地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推进镇区所有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2022年后,在智慧工地优先发展安全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BIM技术、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关键技术应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责任部门:建设局

九、全面实现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信息化安全监管。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启东市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基本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2021年,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瓶装液化气企业负责人及所属配送员参加系统应用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配送点、配送员工、配送车辆管理、入户安检信息管理全覆盖。收集各村(居)对系统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加快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90%以上。2022年,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启东市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中的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建设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村(居)

十、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在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在全镇大力推广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开展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2022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居)

十一、全面建立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实现全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响应”,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与消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大幅缩短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时间,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效率。2021年底前,实现所有在用乘客电梯“应纳尽纳”。强化平台数据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为科学、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

十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实行项目开工前安全责任告知、专题教育警示、安全公开承诺三项制度,明确应领未领施工许可证、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网格巡查发现、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及承诺、工匠管理、监管巡查督查等四项制度落实落地。2021年,持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未报建项目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报建、未报建项目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施工队伍源头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建设局

十三、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保持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快艇等)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附件2

镇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8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组织“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在“百团进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基础上,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2021年起将“百团进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继续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讲清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安全与发展,讲清楚我镇“一年小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讲清楚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关安排。(责任单位:安委办牵头,机关各部门,各村(居)

(二)开展“镇村书记和镇村长说安全”活动。按要求组织开展“镇村书记和镇村长说安全”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基层走深走细走实;2021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切实增强各党政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推进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除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机关部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化,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分布图动态更新制度;进一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事项排查管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村(居)

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1年,根据省民宗委《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南》等文件,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逐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重点地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村(居)

(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2021年,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织密安全防范网。根据市统一部署安排,2022年在“省民宗委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信息化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条件的场所可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建立。(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村(居)

四、冶金等工贸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高温熔融金属企业整治提升。2021年6月前,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消防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各类消防安全宣讲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村(居)

(二)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重点场所以及学校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村(居)

(三)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在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组织经发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派出所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持续加大对占堵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海复派出所消防中队、经发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各村(居)

(四)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落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及机构,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持续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充分发挥已派驻消防网格长作用。持续推进消防中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联防联训等工作,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责任单位: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党政办公室)

(五)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在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试点应用,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

六、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完善智慧文旅平台行业监管效能。根据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要求,持续完善智慧文旅平台上行业安全监管功能,通过汇集有关数据资源,打造安全监管板块、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功能,科学研判安全风险领域,及时发现突出隐患问题,实现行业精准化、智能化、可视化在线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完善“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不断提升“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接线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实现电梯应急救援的快速、高效,2021年力争将救援平均时间压缩在15分钟之内(国家标准为30分钟);实现垂直乘客电梯“96333”警示标识全覆盖,并完成新版“96333”警示标识的更换工作;2021年实现电梯困人率同比下降5%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

(二)夯实气瓶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坚定“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气瓶制度是落实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根本基础”这一理念,坚持不懈地推进实施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不放松;强化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严厉打击气瓶充装单位不联锁充装、扫描空白二维码充装等行为,实现气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2021年全面运用气瓶“阳光充装”监管平台,严厉打击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跨前一步聚焦民生,探索全镇气瓶全链条保险模式,2021年实现民用液化石油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80%以上;2022年6月底前,积极配合和推动相关部门做好燃气供应站点设置、建立瓶装燃气配送体系等工作,配合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为用气户安全检查、更换设备设施等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建设局

八、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全面排查学校学生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2年持续巩固提升消防安全整治效果,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将整治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教管办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

(二)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水平,2021年校园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技防系统建设实现全面达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教管办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

九、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达标。全镇养老服务机构2021年底90%达到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要求,2022年底100%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二)深化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2021年,全镇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100%达到消防安全标准,根据标准需要安装电气火灾报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机构安装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大隐患全面“清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

(三)扎实推进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在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的基础上,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全面推行单位(机构)“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继续推进危险废物排查。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严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度物等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底,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

(二)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到2021年12月底,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

十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配合市相关部门的工作,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下,运用信用方法鼓励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检验检测行为,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将检验检测单位手工出具检测报告方式,逐步改为系统填写相关检验检测项结果自动生成报告方式,为后续开展信用评价奠定数据分析基础。2021年中,宣传贯彻《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2022年,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鼓励施工企业选用一体化企业设备、选用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设备,引导监督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部门:建设局

(二)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2021年,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初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智能控制、智能决策能力,初步实现智慧工地相关数据和省、市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2021年底前推进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2年,推进全镇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基本建成全镇房屋建筑相关安全数据分析模型,在省级监管平台功能允许的基础上,实现对现场劳务队伍和工人作业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行为的违规违纪奖惩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学习能力、履约能力等信息实现大数据共享。(责任部门:建设局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根据市相关部门安排,主管部门、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市系统应用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配合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市级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收集并反馈对系统使用情况的信息,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2022年,配合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

十三、道路运输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持续整治“百吨王”等安全痼疾。配合市统一部署安排,2021年加快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加大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持续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及治超管控设施布局,对超限检测站实施提档升级工程。2021年底前完善“一超四罚”案件后续的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对“百吨王”车辆追溯货物装载源头、车辆生产源头工作实施清单化销号管理。(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二)深化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力度。利用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整治系统,将核查范围扩大到本市籍7—19座和外市籍10—19座的车辆,对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管控,严禁被列为“黑名单”的客车通行高速公路。深入开展道路危化品运输源头关整治工作,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局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苏交运〔2015〕5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371号)文件要求填报电子运单。(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三)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县乡道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按规定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垄以及路灯等安全基础设施。继续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轻重缓急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各村(居)

十四、渔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落实渔港管理“港长制”。督促制定和完善渔港章程,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渔港管理职责。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指导标准》要求,2021年底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示范性渔港执法站点。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二)推动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压实村(居)属地责任,建立完善渔船管理服务公司,将辖区渔船和船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落实定人联船制度,协助开展渔船隐患排查、进出港报告、编组生产、涉渔纠纷调处等工作,并运用北斗船位监控、卫星电话等技术手段联系海上渔船,打通渔船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完善渔船服务组织建设指南,加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制定管理服务组织考核细则。(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相关村(居)

(三)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渔业船员持证情况整治专项行动。推动船东船长自查自纠和渔船管理服务组织核查核纠,确保渔船修理、救生消防、通讯导航、互助保险等防范保障措施到位。组织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自救互救单船应急演练。与海事部门配合开展商渔船碰撞和渔船翻沉问题整治,帮助船长熟悉商船航道,督促严格执行值班望制度,严禁关闭定位避碰设备,不违规穿越航道、强行追越,不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四)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安全监管能力培训,渔政执法人员100%轮训。加强督办、通报、约谈机制。完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开展MMSI整治,出港渔船北斗定位终端开机率达到70%以上,推动渔港渔船动态监控系统、渔业安全执法系统应用。加强防汛、防台风预警预防。开展海洋渔业专项整治互查活动,问题隐患100%闭环整改。规范渔船进出港报告。加强10人以上渔船、帆张网作业渔船、涉渔区镇船舶等执法检查。持续做好渔业互助保险全覆盖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十五、农业机械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明确村(居)主要负责人是村级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一张网”,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融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2021年,根据市统一部署安排,在城乡村(居)智能化应用系统增设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2022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智能应用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破解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村(居)

(二)全面提升农机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建设,选树一批农机本质安全示范单位,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居)“回头看”。2021年,狠抓源头管控,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引导老旧运输用拖拉机加快报废更新。探索完善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全面加强农机执法,抓执法、强监管、保安全,不断增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自觉,形成依法管机、规范用机的良好局面。2022年,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细化部门职责,避免监管盲区。强化农机经营服务单位隐患自查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全面启用农机安全执法终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执法终端覆盖率、执法数据电子存储率均实现10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居)

十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2021年,积极会同经发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等部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货车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交警中队经发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

(二)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2021年,完善重点车辆驾驶人背景核查通报机制,对“两客一危”及校车驾驶人开展滚动排查和分析核查,及时采取依法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降级等措施,清理不合格驾驶人,并将核查情况抄送交通运输、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责令驾驶人所属单位对驾驶人采取暂停运输、调离驾驶岗位等措施。2022年,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三)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强化通行证发放审查、“黑名单”核查比对、多次超载企业负责人处罚、“黑车”查处、抄送曝光等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常态化严查污损遮挡号牌、严重超速超载、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2021年,针对工程运输车非法改装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进一步巩固完善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建设局

(四)加强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部署开展全镇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规范和配时优化工作,提升信号灯设置和使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2021年,对2020年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逐起分析,凡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以及道路基础设施存在风险隐患的,逐一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抄送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2022年,对主次干道中央隔离带、侧分带、路段出入口以及路侧绿化、杆件等影响安全行车视距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建设局

(五)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2021年,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枢纽、匝道、桥梁等刹车痕迹多发点以及事故、团雾多发点段,核查不科学、不合理的交通指示标志,以及施工、限行路段缺损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安全防护设施。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落实登记、通报、跟踪治理程序,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实行定期评估“回头看”。2022年,对2021年排查出来但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提请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建设局

十七、水利行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环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二)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泵站、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等问题。明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并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十八、医疗卫生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防控。2021年,对医疗卫生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各医疗单位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海复派出所、海复镇消防中队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2021年,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场所、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强化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特种设备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海复分局

关于印发海复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