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新镇有关涉拆村农村居民建房的处置办法
来源: 滨江(北新镇) 发布时间:2017-08-22 15: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处置对象:

第一类对象:三和村、富民村、灯杆村500米隔离带区域,建西村中心镇核心区(派出所南侧)内达到婚龄前一年未安置的农村居民。

第二类对象:三和村、富民村沿江公路以南,500米隔离带以北,到达婚龄前一年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建西村中心镇核心区外,到达婚龄前一年要建房的农村居民。

第三类对象:三和村、富民村沿江公路以南,500米隔离带以北,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要求改扩建的;建西村中心镇核心区外,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要求改扩建的。

二、处置意见:

第一类对象:达到婚龄前一年未安置的农村居民,经个人申请,村证明,相关部门核准后可享受应安置面积80㎡的统建房,不再允许回原村庄建房。

第二类对象:因三和村、富民村、建西村村庄规划控制,原有村庄不再安排宅基地。到达婚龄前一年要建房的农村居民,以个人提出申请,村证明,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到达婚龄前一年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可享受应安置面积80㎡的统建房。原则上父母房子不予拆除安置,如果该户提出要求父母一并拆除安置,则由该户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批准后,同时该户将父母自建房屋自行拆除,其父母可享受应安置面积80㎡的统建房,自建房屋拆除按启东市拆旧挂钩最新标准予以补偿。

第三类对象:因三和村、富民村、建西村村庄规划控制,原有村庄不再安排宅基地,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要求改扩建的,可以以家庭为户头提出申请,村证明,经相关部分核准后可享受应安置面积80㎡的统建房,但原有自建房屋必须自行拆除,自建房屋拆除按启东市拆旧挂钩最新标准予以补偿。

关于以上三类对象的安置时间安排为每年9月底前集中受理,原则上不接受零星申请。

三、处置方式:

统建房安置区域为:北新镇建西村区域。

安置基价为800元/㎡,超过面积至安置面积1.3倍以内的价格为1100元/㎡,如因套型限制原因超过应安置面积1.3倍的,再超过面积价格为1900元/㎡。

若配有储藏室的,大于15㎡的储藏室价格420元/㎡,小于15㎡的储藏室36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统建房建设周期等问题,所处置的对象又急需购置安置房屋的,也可申请定销房安置。定销房安置的办法如下:

1)定销房安置区域为:北新镇“新水湾”和“绿洲嘉园”小区。定销房应安置面积:可享受应安置面积80㎡。

2)“新水湾”小区安置基价为1300元/㎡,超过面积至安置面积1.3倍以内的价格为4000元/㎡,如因套型限制原因超过应安置面积1.3倍的,再超过面积价格为4250元/㎡

3)“绿洲嘉园”小区安置基价为1800元/㎡,超过面积至应安置面积1.3倍以内的价格为4000元/㎡,如因套型限制原因超过应安置面积1.3倍的,再超过面积价格为4250/㎡

若配有储藏室的,大于15㎡的储藏室价格1600元/㎡,小于15㎡的储藏室1200元/㎡。

2、普通多层住宅楼层调整系数参照启建设[2009]23号文件附表2执行。小高层电梯、高层电梯住宅以第三层为基价,每升一层增50元/㎡,每降一层减50元/㎡。多层电梯住宅以第一层为基价。

3、根据搬迁人腾房时间的先后确定选房顺序,如同一时段内搬迁人集中腾房的,组织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4、房价实行“一价清”制度,但公共物业维修基金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其他代收费用未列入房屋基价,搬迁户在购房时须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