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镇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培训
来源: 滨江(北新) 发布时间:2014-06-14 09:40 累计次数: 字体:[ ]

6月19日上午,启东市委农工办来我镇对已经或即将涉及到征地工作的花效村、北新村、新庄村、永安村等10个行政村的全体村干部以及农经站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题培训。

今年,市里出台了启政规[2014]1号《启东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和启委农[2014]25号《启东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衔接办法》(以下简称“衔接办法”)两个办法,对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从货物安置转为社会保障安置,即16周岁至60周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会议上,市委农工办副主任卜锦明对以上两个新文件进行了解读,着重讲解了《新办法》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最新条款和《衔接办法》中对之前实施的货币安置如何进行衔接。新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征地,参照新办法。2009年7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征地,按照《衔接办法》进行操作,也意味着这一时间段内的安置对象将得到更多的财政补贴。

接着,失地农民保障办工作人员王礼斌就《新办法》和《衔接办法》分准备工作阶段、确定安置对象阶段、选择补偿标准和报批工作阶段要做的事项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业务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