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通知
来源: 滨江(北新镇) 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争先进位的理念,充分调动全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全镇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对2016年村级考核提出如下意见(大学生村官另行考核)。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突出考核重点,注重工作实绩,严格执行村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充分激发全镇村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热情,全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突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题,实现社会和谐。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其他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合理确定各条线的考核占比,平衡各条线的工作进度。

(三)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坚持以实绩来衡量工作,以实绩来评定考分,以考分确定报酬,落实绩酬挂钩。

(四)坚持集体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综合工作考核到集体,岗位工作考核到个人,适当拉开档次。具体细则由相关考核部门制订。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基础工作考核、加减分考核和满意度测评。其中基础工作采取百分制考核,加减分考核设定上限,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

(一) 基础工作考核

紧紧围绕区镇党(工)委、镇政府确定的全年任务,明确党的建设、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会事业、安全和环保、政法综治、便民服务和人武工作等八项基础工作(内含8个工作岗位),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1、党建工作(25分)。主要考核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统战工作等内容。本条线包含党建工作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党群工作局负责细化,详见附件1

2、农业农村工作(30分)。主要考核农村财务管理、现代都市农业、绿化、水利、农机、畜禽防疫、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等工作。本条线包含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两个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细化,详见附件2

3、村镇建设工作(12分)。主要考核农村建设规划、土地管理工作。农村道路、桥梁建设、拆迁征地实行专项考核。本条线包含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工作一个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规划建设局和国土分局负责细化,详见附件3

4、社会事业建设(12分)。主要考核人口计生、民政、文体卫广、新农保、新农合、义务献血等工作。本条线包含人口计生和民政两个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细化,详见附件4

5、政法综治工作(12分)。主要考核政法工作、综合治理以及信访等工作。本条线包含政法综治工作一个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政法综治办负责细化,详见附件5

6、安全环保工作(4分)。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一票否决的,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具体考核内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环保分局负责细化,详见附件6

7、便民服务工作(3分)。主要考核硬件建设、领导重视、规范运行、民生事业投诉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细化,详见附件7

8、人武工作(2分)。主要考核会议出勤、民兵整组和训练、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设人武工作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镇人武部负责细化,详见附件8

(二)加减分考核

加减分项目单列,包括基础工作加减分、中心工作加减分和个人加减分。加分不超过15分,减分不设下限。

1、基础工作加减分:基础工作加减分内容在各条线考核细则中。主要是根据村集体在各条线工作中的表现确定。加分设定上限,每个考核部门不得超过本条线占比的20%,减分不设下限。

2、中心工作加减分:主要根据村集体在镇中心工作(包括根据市委市政府序时工作安排,本文件未涉及的工作)中的表现,加减分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3、个人加减分:主要根据个人在岗位工作、招商工作中的表现确定。

1个人受到启东市委市政府、南通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23分;个人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或在有关会议、报刊杂志上发文推广的,启东市、南通市及以上部门条线,分别加0.512分;同一工作受多处表彰或推广的,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每提供1条有效信息加1分(有效信息是指上报到有关部门,并经区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分管负责人上门拜访确认有投资意向的信息);介绍的项目顺利签约的每1个加2分;介绍的项目注册成功,并正常运营的加4分。

3)凡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一次性扣10分。

注:涉及个人奖罚的只计入个人加减分,涉及部门工作奖惩的既计入个人加减分又计入村集体基础工作加减分,村综合性奖惩计入每个人的加减分。

(三)满意度测评

1、民主测评。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是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年一月份,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各驻村工作指导员主持,本村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含大学生村官)、村监委会全体成员、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对象对全体村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40人,合并村不少于60人。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分别代表村集体和个人向全体测评对象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全体测评人员对村集体和各村干部进行测评。第二轮是机关代表测评,由领导班子、机关中层干部对村集体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9

2、计分方法。满意度测评分为100分,计分方式如下:

测评表设置“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4个项目;评价意见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20分。

每个项目测评得分=100分ד优”对应有效票数+80分ד良”对应有效票数+60分ד中”对应有效票数+20分ד差”对应有效票数)/总有效票数。

满意度测评得分=(“工作思路”项得分+“工作能力”项得分+“工作实绩”项得分+“工作作风”项得分)/4。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即是一般村干部的测评得分。

村集体测评得分=机关测评得分×60%+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40%

村党组织书记的测评得分=机关代表测评得分×60%+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40%

四、考核办法

各考核部门于次年一月份对上年度条线工作情况和加减分情况按条线进行打分,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提交考核办公室,由考核办公室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汇总得分。村干部工资报酬额测算由农业农村工作局具体负责。具体评分方法为:

(一)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基础工作考核得分+基础工作加减分+中心工作加减分)×90%+村集体测评得分×10%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得分=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50%+岗位基础工作考核得分+个人加减分得分)×40%+个人测评得分×10%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与报酬挂钩。村干部年度报酬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个部分组成,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各占年度报酬的50%

(二)村干部年终考核按照分数排名进行奖励,以由高到低的分数依次排列,对排名前50名的予以奖励。第1-6名,奖励3000/人;第7-18名,奖励2000/人;第19-35名,奖励1000/人;第36-50名,奖励800/人。

(三)村支部书记星级评定,符合《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得分排名确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五星级:党建工作年终排名在前3名;②四星级:党建工作年终排名在前6名;③三星级:党建工作年终排名在前12名;④二星级、一星级:党建工作年终排名在前22名。

村党总支书记或其任职村在考核当年计生、信访、综治、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受到上级“一票否决”,或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重大案件、安全事故发生,或本人及其管理的村干部年度内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取消参评资格。如出现“一票否决”的,根据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得分高低排名作相应替补,村目标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两名或党建工作列后两名的不得评定星级。

六、工作要求

(一)区镇组建考核领导小组,由倪凯权任组长,茅永杰、虞星、陆静涛、陈惠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组员,并下设专门的考核办公室,由陈惠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牵头协调整个考核过程并将考核结果汇总、核准、公布。

(二)各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注意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工委、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上来。

(三)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同时,各插村联络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监督工作,严格考核纪律,不断完善方式方法,确保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七、有关说明

(一)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奖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各岗位考核排名在后两位或满意度测评差评率超过30%的村干部,由纪工委会同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出现上述情况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除一个月考核工资报酬或待岗一个月。

(三)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核发绩效报酬。

(四)一人担任两个以上岗位的,岗位基础工作得分为各岗位的平均分。

(五)机关下派的村党组织书记纳入考核范围,不享受星级津贴及奖励。

(六)未尽事宜,由区镇党(工)委、镇政府研究决定。

(七)本办法自201611日起实行。

附件1: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

附件2:农业农村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附件3: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附件4:社会事务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附件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

 

 

 

 

附件1:

 

 

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

一、组织建设(30分)

1、村党组织建设(15分)①开展村“四有四化”建设,实现村党建工作清单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未完成的扣3分;②“党群议事会”制度规范,运行正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少一次,扣0.5分;③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④严格执行村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及时制定组织生活与志愿服务两张清单,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员集中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⑤结合“三强化三提升”群众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党小组,组织村干部、党员骨干走访群众,面对面做好在服务中引导群众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⑥严格执行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2名村干部值班,每周至少1-2天集中办公,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2、党员队伍建设(8分)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序时进度,深入开展相关活动,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②每月至少推荐1名“身边好党员”,每缺一次扣1分;③实施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考评工作,结果上墙公示,落实不到位的有一次扣2分;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建立村流动党员管理微信群,每季度联系流动党员不少于1次,落实到不到位的扣1分;⑤认真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培训周”等活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党员参学率达到应到党员的80%,学习记录规范完整,每缺1次扣1分;⑥“网上村村通”信息更新发布及时、规范,每月信息更新不少于5次,每缺1次扣0.5分。

3、党员志愿服务(7分)①制定党员志愿服务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的志愿者活动,清单未制定的扣1分,志愿者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②依托网格党小组,组织党员骨干走访群众,建立“一户一档”民情档案,做到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的“三提三知”要求,民情档案未建立的扣2分;③通过党群议事会,研究制订不少于6项的惠民实事清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面向群众公开承诺,适时通报办理结果,惠民实事少1项扣1分,无办理结果的有1项扣2分。

二、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

4、文明创建(15分)①开展“北新好人”、“文明家庭”评选宣传表彰,全年至少评选一次,未开展活动的扣2分;②认真组织展“道德讲堂”活动,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并在一周内登陆南通文明网填写登记表上传活动资料(登陆路径:南通文明网首页—“道德讲堂板块—“道德讲堂在线记录”—“2016年活动记录)每少1次活动记录,扣1分;③建立“邻里守望 情暖夕阳”志愿服务体系,结合党员志愿服务,对村里70岁以上的老人,包括孤老、空巢、五保、残疾老人及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建立多对一或一对一志愿服务小组,结对老人开展志愿服务。各村居都要汇总形成志愿结对服务名册,组织发动志愿者建立邻里关爱便民服务两支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志愿服务。建立“红色小分队”,对口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体系未建立的扣2分,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每少1次扣0.5分;每个村要注册自己的志愿者服务团队,每个月至少一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启东市志愿者服务平台做好招募和公示工作,信息发布要符合相关要求。并做好公示审核,评定产生合格志愿者,向区镇上报推荐优秀志愿者。④积极开展 “我们的节日”“缤纷冬日”“七彩夏日”等系列活动,活动未开展的扣2分。

5、群众文化建设(10分)①以“五有”标准认真推进“正能量加油站”建设,并正常开展活动,“正能量加油站”未达到网格全覆盖的扣2分,建设不达标的扣2分,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有一个点扣1分;②常态化开展以全民健身、学习教育等为主的各项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活动记录少1次扣0.5分。

6、信息报送(5分)积极向区镇信息办报送高质量的信息,以反映本村党建、经济社会、民生事业、正能量、凡人善举事迹为主题,每月不少于2篇,每少1篇扣0.5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30分)

7、全面落实“两个责任”(8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村监委监督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未履行责任清单的,扣2分,未组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的,扣2分。

8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4分)。认真参加并组织开展各类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及时上报开展活动的图文资料,未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的,每缺一次扣1分;未参加上级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每缺1人次扣1分。

9、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建设(10分)。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树立村干部良好形象。凡村干部因工作不到位或态度恶劣被投诉举报查实的,每起扣2分;存在违反六大纪律行为,被各级执纪执法部门查实,情节轻微未立案的,每有一起扣1分;被立案查处的,每有一起扣10分,并取消村党组织年终党建工作评优资格;村“两委”班子多人被查处的,党风廉政建设部分不得分。

1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4分)。发现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处置,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做好信访调查处理报结工作,认真接办、及时处理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件,合理处置群众诉求,确保不发生超时回复。不及时处置的有一起扣1分;因处置不当造成多次交办或督办扣3分;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不满意或被12345热线周报通报曝光的本项不得分。

11、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公开(4分)。认真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将相关内容及时在网上和公开栏内公示,并及时进行更新,所有公开内容形成纸质材料归档备查,每缺一次扣1分。

四、统战群团工作(10分)

12、村级党组织重视统战、共青团、妇联、科协、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络健全,活动开展正常,富有特色,资料齐全。上述活动开展不正常,信息收集不配合、资料不全的,有一项扣2分。

13、加强村级档案管理,材料及时归档,档案完整无缺失。村级归档材料不完整的扣2分,已归档材料有缺失的扣3分。

五、加分项目

14、辖区道德典型入选启东好人及南通市级以上典型的,启东月度好人每人加0.5分,南通市、江苏省及国家级典型,每人加123分。

15、“正能量加油站”参与等级评定,评为一级站点的加2分,评为二级站点的加1分,评为三级站点的加0.5分。

16、相关工作为区镇提供现场会或作经验交流的加1分,为市级提供现场会或在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加2分,在南通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宣传的,国家级、省级、南通每篇分别加5分、3分、2;

17、配合支持纪律审查工作。积极提供案件线索,主动配合上级纪委抓好纪律审查工作。向镇纪委提供有效案件线索的,每件加1分;积极配合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每案加1分。

涉及上述内容的同一工作不重复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注:所有工作要做好台账,所有活动要留好照片等影像资料,及时上报并在季度考核时向考核组提供。

 

附件2

农业农村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一、农村财务(28分)

         (一)一事一议收缴(28分)

当年的收缴任务须划分到每个村干部,其中当年年底退休的村干部按全编制下达任务,年中退休的按全年任务的30%下达。各村干部的收款任务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明确责任区域、任务数;严禁搞平均主义,凡搞平均主义的,年终考核扣15分;凡沿江公路、336省道、项目园区、租田造林区域等有土地流转扣款的部分平均分配到每个村干部。

1、全年任务考核(20分)。20161231日中午1130前完成总任务90%的得28分。完不成任务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完成任务不足总任务80%的不得分;全年任务完成率超过90%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0.5分;超过95%的,完成率95%以上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1分(本项工作考核到个人)。

2、阶段任务考核(8分)。按阶段性任务要求,完成任务的得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得分(本项工作考核到个人)。阶段任务由农业农村工作局进行分解,涉及土地流转扣款的部分,只列入全年任务考核,不列入阶段任务考核。

(二)财务管理(实行倒扣分,扣分不封顶)

1、凡收到的一事一议资金及其他资金,必须全额交镇代管,不得拉借、挪用资金,否则发现一起扣3分(本项工作考核到个人)。

2、做好村账村记工作,各村财务人员必须按月在规定的时限完成电脑记账,逾期未完成的对村会计每次扣2分(如由于其他村干部结报不及时,按上述1对当事人进行考核)。对白条报支的(规定事项以外),对村会计及批准人员扣2分,扣分不封顶。

3、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各村财务人员必须按季在规定的时限完成财务公开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镇农经站每查实一次扣村会计2分,其它村干部扣1分;市农工办每查实一次扣村会计5分,其它村干部扣2.5分。

4、杂工及涉农资金必须全面打卡发放,特殊情况需书面报告,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现金发放,否则每起扣2分(本项考核到个人)。

5、杂工必须每月报支(无资金的先行入帐),隔月杂工费用由当事人负责,村集体资金不予支付。

6、五千元以上项目(工程类或采购类)必须按程序办理后方可使用(超5000元以上的必须具备招标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支,否则由当事人负责,村账不予支付。每发现一次未批先建(购)项目扣10分(本项考核到个人)。

7、对超五千元以上整体工程(或采购项目)进行支解的,除依纪追究责任外,每起扣20分(本项考核到个人)。

8、举办公益事业应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村级新发生债务,村级债务总额下降率确保在5%以上,否则扣3分(本项考核到集体)。

   二、现代都市农业(加减分项目)

1、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项目农业,全力服务好项目农业建设。①新(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分别加2分、4分、6分、10分。②新(扩)建种植类园区项目当年完成投资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分别加1分、2分、4分。③新(扩)建畜禽养殖、休闲农业类园区项目当年完成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分别加1分、2分、4分。④提供农业项目招商有效线索的,每一个加0.5分(①-③项目需进行建前申报,完成投资数以市核实为准)。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凡流转土地程序规范,连片(或相对连片)流转地用于项目农业建设(租田造林除外)的每100亩、300亩、500亩及以上的分别加1分、3分、5分。新发展连片100亩以上露地蔬菜种植的,每新增一个加2分(以市核实为准)。本款项中,同一建设内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加分。

3、强势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的加3分,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扣3分。

4、认真做好土地确权工作,2016年开展的村通过市级验收的加3分,否则扣3分;2016年开展的村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的加3分,否则扣3分。

5、大力加强土地承包管理,认真解决存在矛盾,每发生一起到镇调解案件(查核确实存在过错)扣1分,越级到市上访的每起扣2分。

6、积极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和发展品牌农业,每新建一个家庭农场、合作社加1分;每新增一个“三品”基地或产品加1分;每新增一个农产品商标加1分,新增南通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商标认证加2分。

7、新增全托管单体面积合计100亩、200-500亩、500亩(含)以上的分别加24分、6分(以市核实为准);全托管面积空白的村扣2分。

8、认真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在完成镇租田造林下达任务的前提下,每完成100亩租田造林任务的加2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每完成1100亩以上苗圃加3分,完成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创建的加10;未经批准,私自砍伐树木,经上级职能部门查实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

9、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到位,完成市镇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加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

10、按市要求做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建档立卡工作,年底做好数据更新工作,实现信息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村加3分。

   三、水利建设(7分)

    1、小型水利5分。按完成工程量百分比考核到各村。没有小型水利任务的,得平均分。

    2、防汛抗旱工作2分,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得基本分,完不成任务额按比例扣分。

    3、完成镇其他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加4分。

     四、畜禽防疫(5分)

畜禽防疫(春防、秋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00%的各得2分,达不到100%的不得分。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得1分,如遇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处置考核。        

五、农机(2分)

农机上牌年检率100%,达农机安全村标准的得1分;完成手扶拖拉机“三同时一备案”的村得0.5分;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秸秆还田工作得0.5分,出现一起农机安全事故的扣2分,扣分不保底。

六、绿化(10分)

1、常规绿化(2分)。根据全镇完成的道路绿化、家园绿化(1亩以上)总量,按比例考核到村。

2、绿化管护(8分)。按镇政府下达的专项文件实施考核。

七、农业政策性保险(18分)

1、传统农业保险(玉米、棉花、油菜、小麦)参保面达90%(以良种补贴面积为基数)得8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超额完成任务的视为虚假投保,每个险种扣1分。

2、完成镇下达的高效农业保险(除玉米、棉花、油菜、小麦外的所有农业保险)任务的得8分。完不成任务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不超过4分。高效农业保险任务为全部农业保险任务的60%

3、农业保险资料规范准确得2分,如资料不完善、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八、农村环境长效管理(20分)

根据镇政府下达的专项文件,对各村“四位一体”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九、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10分)

按《北新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实施考核。

十、其它事项(加减分)

1、报表不及时上报、会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3分,缺报的或会议缺席的每次扣0.5分(本项考核到个人)。

2、举办先进典型现场会(农业及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市级及市级以上的每次加5分,镇级的每次加2分,加分不超过10分。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检查考核中,凡被抽查的单位,成绩优异的每次加2分,加分不超过6分,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

3、条线工作受省政府、南通市政府及省及部门、南通市级部门及启东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4、凡农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农机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治发生重大事故的,所在村扣10分。

 

附件3

村镇建设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村镇建设管理工作(100分)

一、农村建房管理(50)

1、各村对农户建房进行扎口管理,农户建房应在建房前1个月报村土管员,由村土管员把近期需建房的农户资料集中报建设办,建设办集中进行现场踏勘和定桩放线后方可进行审批和处理。凡农户未经建管部门现场踏勘或踏勘后未由建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处理,村未进行跟踪而发生私自建房的,发现一起扣10分,可扣至负分。

2、农村建房所发生的矛盾原则上由村自行协调解决,凡移交至建设部门处理或建设部门在现场处理村支部书记不在现场的,有一起扣5分,可扣至负分。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30)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及时上报各项材料的得基本分,改造任务未完成的,每一户扣10分,扣完为止。未完成相应改造任务或材料未按市局要求准时上报的,有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三、村庄基础设施管理(20)

对于建设部门移交给各个村的农村公路、农路桥梁、小型公益事业桥梁、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农村公路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应加强管护,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12345”热线反映较集中的损坏公共基础设施应及时修复,修复不及时、不到位的,有一起扣2分,可扣至负分。

加分项目

1、农村公路、农桥、农路安保建设工程加分;

2、大交通建设、拆迁工作、中心镇建设加分。

其中项目一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按农村公路里程、农桥数量等实物工作量进行按比例加分。项目二按拆迁及大交通建设和中心镇建设工作量按比例进加分,加分不超过20分。

土地管理、耕地保护考核(100分)

对村干部土地管理、耕地保护考核实行百分比考核,详见下表:

序号

内容

工作目标

分 值

评 分 办 法

总分

加分

1

队伍建设

政令畅通

5

镇政府和国土所临时安排的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的得5分,未按时按质完成的,每次扣2分。

5

2

耕地保护

建立健全管护网络,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基本农田长效管理。

10

管护网络不健全的,扣1分。基本农田标志牌的保护未到位的,扣1分;动态管理不到位的,扣1;发生一起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不得分。

10

保质保量完成镇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作(即拆旧挂钩复垦工作)

10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每宗扣2分。

10

5

3

土地利用

项目建设用地征地前、征地中、征地后的配合。

5

涉及农户签字,配合工作不及时、组织力量不到位,造成未能及时上报的,扣2-3分。

5

5

村民建房用地申请

15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每起扣2分,

2、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填报建房申请表的每起扣2分。

3、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每起扣2分。

4、提供虚假材料的每起扣5分。

5、瞒报、假报无房证明的每起扣4分。

15

4

地籍管理

配合国土所抓好建房验收

5

全年新建房户头,及时申报建房验收,并验收率达到100%,得满分,未申报验收的,每起扣0.5.

5

5

土地监管

村组“片警式”监管网络到位

5

村组监管网络不全或形同虚设的,缺1个组,每起扣1分。

50

村组土管员巡查到位

15

分工包片责任不明确的,扣3-5分;每月巡查8次,不按规定次数巡查的,每缺1人次扣0.5分,台帐记录不全或虚假的,视为未巡查;有案未发现的,每起扣1分;故意瞒报的,每起扣3分。

对违法用地、取土案件苗头预警、防范到位。

15

经预警、劝阻未形成违法案件事实的得满分;对案件苗头未能及时预警防范造成事实的每起扣5分,对案件苗头及时预警防范,工作力度到位且台帐记录齐全但当事人不听劝阻造成违法事实的,每起扣3分。

对违法用地、取土案件现场制止、劝拆到位。

15

对违法用地、取土案件现场制止、劝拆到位的得满分;对未能及时报告、组织、配合劝拆的,每起扣5分。。

100

100

10

 

 

附件4

社会事务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1、民政、残联工作(25分)

详见考核细则

2、人口计生工作(20分)

详见考核细则

3、新农保收缴(20分)

完成镇下达任务80%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5%2分;未完成镇下达任务80%的,每少5%2分。完成率达100%的村,另加2分。

4、文体广电工作(10

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5、新型合作医疗(10分)

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镇下达任务的,每少0.1%1分,减完为止。

6、卫生(献血)工作(10分)

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的另加2分。完成省级卫生村创建任务的另加2分。

7、食品安全工作(5分)

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加分项目安康关爱行动”一季度完成镇下达任务的村加10分。

 

 

 

附件4-1

2016年民政工作考核细则

一、社救工作:(24分)

1低保工作:对本年度新上报的低保及低收入认定对象,正确率达100%的不扣分,低于100%的每少10个百分点扣2分;对低保材料提供不真实、审核不严格、出具假证明的有一例扣5分。(10分)

2、救灾、救助工作:各村对上报的医疗救助,春、冬令款及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不正确、不及时,或因工作失误,影响救助对象应享受待遇的发现一例扣2分。(6分)

3、信息动态管理:民政对象的动态变更,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如瞒报、漏报、迟报的有一例扣2分。(8分)

二、优抚安置(8分)

1、配合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补助的核定发放,及各类纪念活动的得3分。(3)

2、年画发放及时、不漏发的得2分。(2分)

3、做好优抚对象的维稳工作得3分。(3分)

三、社会福利工作(21分)

1、安康关爱行动: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得9分;未完成的按加分比例倒扣。超额完成任务数的每10%0.1分。(9分)

2、居家养老: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按要求,台账完整、活动经常的得4分;通过上级达标验收的在村考核总分上加0.5分。(4分)

3、尊老金发放工作:尊老金发放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材料上报及时、不漏报、不重报,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上述情况,发现一例扣1分。(4分)

4、五保、三无、孤儿材料上报及时准确,否则有一例扣2分。(4分)

四、社会事务:(23分)

1、基层基础杯:按考核要求,完成每季度“基层基础杯”考核要求上报内容的得10分,如有不正确、不完成,影响考核的查实一例扣5分。(10分)

2、村委会台账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得5分,如不按要求记录的发现一例扣1分。

3、做好安息堂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得4分。(4分)

4、社会组织:按要求及时完成上报社会组织材料申报的得4分,不完成任务的按任务数计算分值。(4分)

五、慈善工作:(8分)

根据要求,完成慈善一日捐任务的得8分,不完成任务的安分值计算扣分。(8分)

六、日常工作:(16分)

1、按时间要求完成和及时上报各类材料的得8分,有一次不按规定的扣1分。(8分)

2、准时出席会议,不无故缺席的得4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4分)

3、因工作失误,有举报或越级上访的经查实,确实有错误的有一例扣2分,扣分不封顶,无上述情况的得4分。(4分)

附件4-2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评分标准

基本分

1

建立领导组、公告栏、计生信息员,每少一项扣1

5

2

孕前筛查率达90%,不完成任务,每降1%0.5

20

3

推进幸福家庭建设“五大行动”,少每项扣1

7

4

认真配合做好社会扶养费征收,法律文书及时告知送达,不及时送达扣1

5

5

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协作

5

6

提倡群众自主选择避孕方式,抓好日常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5

7

计生知识普及、随访、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5%,每项低于80%各扣2

8

8

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8%,低于95%5

10

9

流动人口查验率90%、政策知晓率90%、药具免费发放率100%,下降10%各扣2

10

10

奖抚工作正确率、上报率、发放率100%,少1例扣5

10

1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四项手术免费兑现达100%,漏发一例扣0.5

3

12

办证村级证明出具正确无误,有一例不正确扣2

5

13

生育关怀太阳岛每季度活动一次、结对帮扶协会活动正常,每少一次扣1

5

14

计生例会、报表及时,缺一次以上扣0.5

2

100

说明:最后得分情况根据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数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