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精细化工园(北新镇)201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 滨江(北新镇) 发布时间:2017-06-1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局室:

为深化“立足本职树榜样,干事创业争先进”主题活动,更加科学、全面、客观地评价机关干部工作态度、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市效能考核办法规定,结合区镇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有关2017年度乡镇园区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要求,围绕区镇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突出季度年度考核重点,注重工作实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打造机关干部精气神,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提升区镇各项工作位次。

二、考核部门与对象

考核对象:区镇机关在编在册在岗人员、企聘人员及市管驻镇工作部门人员。

三、考核内容

机关效能考核实行考核与奖金直接挂钩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实绩、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三个方面。

1、工作实绩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区镇考核精神,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一是设杯的部门在季度考核中,获得金、银、铜杯的分别给予相关工作人员300元、200元、100元奖励,黄牌警告的,相关责任人扣100元。在年度考核中,获得金、银、铜杯的给予相关人员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排名在后二名的,相关责任人分别扣300元、200元。无夺杯考核的条线,综合考核名次前三的按此标准奖励;二是在年度考核中与去年比较,每前进一位次给予相关人员奖励100元,名次后退且在考核后三名的给予扣除100元;三是部门工作受到启东市委市政府、南通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给予部门奖励1000元、2000元。

2、效能建设

1)严格会议学习制度。机关干部要认真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活动,按要求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凡通知会议学习均实行签到制,无请假记录没有签到的,每缺席一次扣10元,达到5次的每次扣30元。

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实行抽查制,凡抽查到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0元,旷工扣50元,纪工委和党政办组织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无法说明理由的旷工年度累计满5次,扣除年终奖励1000元,达到上级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件的按市文件精神办理。

3)严格上班期间工作纪律。工作人员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的,中餐违规饮酒、其它时间酗酒闹事造成影响的,上班时间有网上聊天、炒股、打牌、玩电脑游戏、吃东西、睡觉的,工作电脑上安装同工作无关的软件未整改的,被镇效能办查实扣100/次,市效能办督查时查实的扣500/次。

3、民主评议

1)参评人员及权重设置

主要由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参与测评,其中区镇领导班子占40%,机关中层干部占30%,其他人员占30%

2)评议时间和计算方法

评议工作每年一次,一月上旬完成。评议得分作为该干部评议得分。评议表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并设“不了解”项;“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80分、“不满意”为60分,“不了解”票不计入总得票数。根据此办法汇总每位工作人员分值。

3)评议奖励

评议活动由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组统一部署,由党群局负责具体评议活动。对获得区镇评议得分前10名每人奖励300元,11- 30名每人奖励200元,后5位且评分低于80分的每人扣除100元。(班子成员不参与测评排名)

四、工作要求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倪凯权任组长,茅永杰、虞星、郁建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郁建峰任办公室主任,袁晔晔、柏永辉任副主任,各局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结果的汇总、核准、公布。每季度次月15日前公布效能考核情况。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扎实落实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机关各局室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效能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个人,真正落实机关干部“在岗、在行、在状态”工作目标。

(三)严格奖惩,落实到位。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工作表现差,多次被查实,取消评先评优,同时视情节采取诫勉谈话、书面检讨等措施分类处理。

本考核实施办法解释权在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