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887162-8/2024-00119 |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北新镇 | ||||
文号: | 北政发〔2024〕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北新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
为加强对全镇既有建筑安全的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房屋安全跟踪管理意识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疑似危险房屋落实监管责任和责任人,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范房屋安全事故。
二、建立五个长效管理机制
(一)网格普查机制。各村(居)要建立以“属地管理、多方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单元内房屋安全网格化普查,网格化协同推进,做到快速摸排、务实摸排、精准摸排,做到房屋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全面收集全镇既有建筑地理信息、建筑信息、产权人信息等数据信息。
(二)重点筛查机制。要依据房屋基础数据,按建设年代、房屋结构情况对既有房屋进行分类管理,健全城镇房屋档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在排查工作中注重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排查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既有房屋(包括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建造的房屋,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地势低洼易浸泡积水的房屋,以及人员聚集场所(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及时掌握房屋安全和房屋管理维护状况,对重点安全隐患房屋建立详细台账。
(三)联动监测机制。要建立社会协调联动、群防群治的监测机制,构建属地监测、广大群众监测等多方联动监测格局,充分发挥网格员、房屋业主和使用人、群众的日常监测作用,织密房屋安全监测网。畅通房屋安全信息收集渠道,系统做好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隐患。
(四)隐患治理机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及时消除城镇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做到“一房一方案”“一项一销号”。对房屋排查中发现或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立详细台账。按照隐患大小和危房等级进行分类处置,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和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可以通过腾空房屋、维修加固、整体拆除等方式实施整治。
(五)督查督办机制。对鉴定后确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启动督查督办机制,限期整改。实行督查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启动危险房屋应急处置与保障预案,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设立警示标识,迅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作战图,持续跟踪核实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防范塌房伤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启动通报、约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领导,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和网格巡查员责任,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房屋安全。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工作落实,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人员和责任。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持续跟踪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和效果,发现长效管理机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研剖析,不断完善措施,确保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和落地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宣传教育,促使房屋安全责任人认识自身对房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应尽责任和义务。明确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房屋所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由房屋实际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不畏难、不回避、不拖延,立即实施整改,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确保房屋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从2024年1月起,各村(居)于每月20号前将房屋安全巡查表报送北新镇建设局(联系人:朱炜丹,电话:17712261775)。
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