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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北新镇
文号: 北政发〔2023〕25号
成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7-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北新镇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
北新镇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北新镇 发布时间:2023-07-03 10: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北政发〔2023〕25号

北新镇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规定、《南通市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实施指引》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范围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北新镇行政区域范围,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非居民用户实施强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北新镇建设局、经发局等部门定期对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要求做到发生报警快速反应处理,全面提升燃气用户的安全性。

二、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 (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

1.摸清底数。开展调查排摸工作,全面掌握我镇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底数,为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工作奠定基础。

2.要素保障。镇建设局、经发局等部门要提前组织工作专班,统筹规划,确保按计划完成安装工作。

3.宣传发动。由镇建设局、经发局、村、居开展全镇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3年9月底)

1.带头示范安装。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的餐饮食堂应做好示范,先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要求2023年8月底前安装完毕。

2.全镇推进实施。镇建设局、经发局、村、居加强组织领导,倒排进度,推进全镇餐饮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工作。同时,全面排查检查已安装报警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整改,确保所有已安装设备正常使用。

3.联合组织验收。镇建设局、经发局对新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验收。

4.实施工作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应完成全区所有非居民用户报警设备安装,经多次上门督促仍拒绝安装的非居民用户,10月8日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采取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并责令其限期安装。

(三)运维阶段 (2023年10月以后)

1.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将燃气报警装置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上门检查设备情况,镇建设局、经发局等部门做好巡查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建立应急预案。非居民用户企业应当编制专项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发生报警快速反应,科学有效处置,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责任分工

(一) 落实用户主体责任

非居民用户为安全用气的第一责任人,对用气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有效使用。要规范使用燃气,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要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自觉接受并配合供气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安全检查,要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镇建设局:牵头推进全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对除餐饮场所外的非居民用户企业进行检查监管。

2.镇经发局:对餐饮场所的非居民用户企业进行检查监管。

3.镇市管局:指导企业选配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对全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管。

4.镇安监部门: 依法加强对非居民用户企业的消防监督工作,指导燃气使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村、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燃气使用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工作统一到“动真格、去隐患、除根源”的思想认识上来,跨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做好非居民行业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工作,积极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全镇非居民行业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镇级层面成立燃气报警装置安装运行工作专班,由镇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属地各领域非居民用户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联动,强化监管,有效保障非居民企业燃气使用安全。

(三)强化要素保障。该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在工作开展中要合理、合规、有序推进,村、居要发挥属地管理责任,通过社区网格入户宣传、主导推进,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使该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