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汇龙镇北城区街道办事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09-01-28 12:3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北城区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启东政务信息网(www.qid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城区街道办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汇龙镇长龙东街246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83253305;传真:051383253304;电子邮箱:hldyfwzx@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精神,2008年度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街道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统筹工作开展,明确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落实具体工作。

2.制定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工作职责,我街道制定和完善了《北城区街道办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和《北城区街道办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

3.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为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增强机关干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把《条例》的精神及要求融入到工作中,我街道把《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及信息员学习《条例》,并对其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主要内容

2008年我们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条,其中机构信息及其他类8条,主要公开了街道党工委领导成员及分工,街道四个科室的职能及工作人员;规划计划11条,主要公布了街道整体的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也有各科室的年度工作重点;各类文件1条,主要公布了有关党建、精神文明等方面涉及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文件;部门动态及其他信息类10条,主要公布了2008年街道办在各项工作中所体现的亮点。

2.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启东市政府信息网:www.qidong.gov.cn

(2)公共查阅点

北城区街道办信息公开办公室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答复并妥善处理。

4.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2008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不予公开信息方面的咨询。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街道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申请。

6.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

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维护等费用0.2万元。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度,我街道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的情况。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网站的相关内容尚不完善。

2.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和作用力,同时及时掌握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认真总结,逐步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整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以提供社区居民服务为突破口,提供更多的信息资讯。

附件: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2.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附表1: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总条数

机构设置及其他类

规划计划类

业务工作类

政策法规类

其他类

主动公开信息量

30

8

11

10

1

6

占比


26.27%

36.67%

33.33%

3.33%

12.4%


 

附表2: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网站日常维护

万元

0.3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