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62-9/2021-00055 | ||||
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北城区街道办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对2022年度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对象进行集中登记的通告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2022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补登记的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对象:
2009年1月1日起,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启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职工中未申请过计生奖励的对象。
符合上述条件,已死亡的退休人员,予以补发,由其配偶或子女领取。
终身无子女的企业退休职工参照执行(在启的部、省属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来源和发放,由企业自行组织落实)。
1996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符合启政发〔2009〕106号文件发放条件但未享受到一次性奖励金的持证职工,可参照进行登记、审核、发放。
(二)持证城镇老年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对象:
申请人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
2.年满60周岁且无退休社会养老保障收入来源;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或终身无子女;
4.未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企业持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北街道户籍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自2016年1月1日起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5]194号)享受相关待遇。
二、确认程序
本人到居名委会提出申请→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北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市级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督查确认→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奖励标准
(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每人320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2019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每人每月500元、600元。年满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800元。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含配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证明·子女出生时间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定对象材料:退休证和退休工资卡(企退职工,其中非启东籍的还需提供由户籍地镇(街)出具的计生奖励方面证明)·启东农商银行一折通卡(老年居民)·子女死亡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特扶对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收养证或收养公证等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它特殊情形所需材料:以居委会通知为准。
五、申报时间
1.特别扶助:随时申报
2.企退和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奖励: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其中《职工退休养老证》上由启东市人社局加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审核专用章”的对象还可在2022年6月进行申报。
(以上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居民委员会,其中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中非启东户籍的到原企业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居委会登记。
七、街道及各社区咨询电话83253315
社区名称 |
办 电 |
社区名称 |
办 电 |
民乐新村 |
83316307 |
长龙一村 |
83215203 |
幸福一村 |
83315434 |
长龙二村 |
83220703 |
幸福二村 |
83316327 |
万豪花园 |
83655703 |
和平新村 |
83347463 |
长龙五村 |
83250085 |
文汇新村 |
83313065 |
御河湾 |
83215602 |
长江新村 |
83316054 |
克明花园 |
83306376 |
明珠新村 |
83221511 |
绿城花园 |
83300126 |
紫薇一村 |
83212611 |
紫薇花苑 |
83902991 |
紫薇二村 |
83227945 |
||
紫薇三村 |
83228177 |
||
长龙三村 |
83900992 |
启东市汇龙镇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8日
关于对2022年度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对象进行集中登记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