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62-9/2017-00025
分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北城区街道办
文号: 汇北街办发〔2017〕38号
成文日期: 2017-12-08
发布日期: 2017-12-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修订《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修订《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北城区街道办 发布时间:2017-12-0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社区、街道办各科室:

为加强街道办事处对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行为,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现状,经研究,对原《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启东市人民政府汇龙镇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日

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2017年12月1日修订)

一、管理范围

街道办机关各科室、各社区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配套的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办公用货物和服务(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和配套外来服务)的适用本制度。

二、采购原则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订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启政办发〔2017〕116号)以及市财政局印发的《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启财规〔2016〕1号)的规定执行。

2.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必需、合理、节约、适用”的基本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注重效益。

3.采购应优先考虑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支持国产及中小企业发展。

4.采购责任主体应严格把关、科学认证、规范验收;力求工程、货物和服务优质优价。

三、采购项目分类及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本街道实际,工程类达1万元及以上、货物类和服务类达0.8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政府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工程类2万元以下、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1万元以下由各科室、社区自行组织询价采购。

3.工程类2万元及以上、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1万元及以上,至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中的印刷项目10万元以下、其他服务类项目20万元以下,由各科室、社区提出采购申请,街道统一组织采购。

4.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中印刷项目10万元及以上,或其他服务类20万元及以上,至公开投标工程类50万元以下、货物类、服务类200万元以下,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采购。

5.工程类50万元及以上、货物类、服务类2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报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

6.应急性工作并且有专项拨款的,经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可适当放宽限额,由相应科室或社区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流程参照街道集中采购要求执行。凡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并且上级有统一使用规范的,按照上级规定规范使用。

四、管理机构

成立北城区街道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红琴

副组长:陆江华黄裕辉许水红

成员:王胜花黄海燕吴永辉陈智俊范杰

凡街道统一组织采购的项目,由领导小组讨论成立项目采购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凡科室、社区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由科室、社区成立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政府采购方式及流程:

1.所有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委托或应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负责采购的,街道采购工作组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

2.所有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由街道、社区自行采购的应严格执行《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是明确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完整、明确,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二是发布采购信息。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公开采购信息。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等应以政务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是确定采购方式。可选择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的项目,原则上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项目,须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四是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工作组,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是公开采购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在政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内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包括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六是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履约及验收

1.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采购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2.工程竣工、货物交付及服务结束,采购单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验收,验收结束,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3.款项支付。采购单位应当根据发票、合同、验收报告、采购记录单等材料,及时支付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