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将《启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启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全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3号)精神,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文广、工商、安监、住建等消防联席会议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负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部署、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火墙”工程的协调、指导和情况收集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了解和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部门间的沟通和信息通报。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1)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各镇乡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对各镇乡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2)市政府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组织召开由联席会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3)针对全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4)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督管理责任。(1)由市政府牵头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2)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3)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4)政府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5)2011年,政府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网站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消防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1)由市政府牵头,责成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今后每年对不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及时组织修订,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2)市建设、供水部门要按照消防规划,在新建或改造道路时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2012年,各镇乡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3)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人口超十万或GDP超十亿的镇乡应建立专职消防队。2010年,滨海工业园区要完成园区消防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11年,滨江化工园区要完成消防车、器材装备和人员配备达标建设任务;2012年,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80%。(4)市政府将根据《江苏省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的规定,依托现有消防站,建设一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2012年,完成救援队建设项目的训练场地、训练装置、房屋建筑和人员装备等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5)各镇乡政府要加强保安联防消防队伍建设,加大消防装备投入,确保保安联防消防队发挥应有效能。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1)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镇乡、部门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考评范围,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日常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2)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备案。(3)强化考核问责制,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应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防火检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日组织一次巡查,各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两小时组织一次巡查。各单位对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建立志愿或“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各社会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我市将全面实施消防控制室身份证管理制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各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操作人员应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2011年底,完成消防部门已培训发证的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托南通市建成的城市远程报警系统,联网接入率达50%以上;2012年底,所有消防控制室报警系统与城市报警系统联网。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社会单位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技能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要重点加强员工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安全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其消防安全技能与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相适应。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社会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卡拉OK场所按规定安装消防安全音视频提示系统。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师生教育培训内容,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报社、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为消防安全宣传提供便利。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中明确了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易燃易爆等十类社会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我市各社会单位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任务: 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在此基础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5类场所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1年,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2年,5类场所的一般单位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全市各镇乡、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基层消防工作。2010年,各镇乡政府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辖区内各类消防突出问题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并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应加强社区内市政消火栓、消防泵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在门卫处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2盘消防水带和水枪、1个消防板手、4只移动式灭火器、2只电筒),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应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各镇乡居委会、村委会应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内配标准同社区),有条件的村委会配置移动式手抬泵。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2010年,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消防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将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纳入社会化巡防内容。2011年,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突出对老弱病残、少年儿童和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2012年,城市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相互督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逐步在70岁以上独居老人居住场所推广应用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镇乡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GDP超十亿或人口超十万的镇乡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站),并确保消防队(站)的装备建设和资金建设得到保障;其余镇乡结合治安巡防队建设,打造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城市社区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0年,全市所有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达到“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2011年,农村消防工作“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12年,所有镇乡、村庄、城市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交管、刑侦、网监、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2010~2012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社会面各类火灾隐患逐年递减,消防安全指标逐年递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配齐配强消防监督警力,完善消防文职雇员聘用、管理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逐步拓宽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范围;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从2010年起,建设和拓展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将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举措。市政府专门成立“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防火墙”工程的开展。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认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防火墙”工程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奖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到位,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首先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任务实施进度计划表,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其次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进行;第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组织考核验收,确保整体达标。市政府已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绩效考评内容,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政府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