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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放心校园店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5访问次数: 字号:[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启东市放心校园店工程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11月27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启东市放心校园店工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和和谐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放心校园店”工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启东为根本,紧贴食品安全示范县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从提高学校小卖部经营者诚信度、食品消费环境安全度、师生和学生家长食品消费满意度入手,积极实施“放心校园店”工程,引导学生健康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为全市在校学生营造一个安心上学、放心消费、舒心生活的校园环境,为建设全省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县级城市之一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放心校园店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放心校园店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卫生局、质监局、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放心校园店工程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卫生局、质监局、物价局,作为实施放心校园店工程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在市放心校园店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确保放心校园店工程建设取得应有效果。

(一)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加强学生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教育,全面推进放心校园店工程。

2.指导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配合工商、卫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校园放心店食品安全整治和食品质量检测。

3.合理规划全市放心校园店布局,督促经营者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配备放心校园店软硬件设施,为学校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4.制订放心校园店招标方案,参与审查放心校园店投标人资格。

5.督促放心校园店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自律制度。

6.督促放心校园店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经营范围、进货质量、销售价格等义务。

(二)市工商局主要职责:

1.遵循《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好本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2.参与审查放心校园店的招标方案和招标工作。

3.负责规范放心校园店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依法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强对放心校园店卫生条件的监督管理。

4.督促放心校园店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履行食品电子溯源管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保存进货凭证,并全面、真实登记进货台帐,指导放心校园店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5.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和完善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推进放心校园店规范化建设。

(三)市食药监局主要职责:

1.参与放心校园店工程有关实施活动。

2.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四)市卫生局主要职责:

1.遵循《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好本部门的监督职能。

2.审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督促放心校园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知识教育。

3.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五)市质监局主要职责:

1.遵循《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好本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2.参与审查放心校园店招标方案和招标工作。

3.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食品质量抽查。

4.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六)市物价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和范围发布价格信息,受理 、处置价格咨询、投诉和举报。

2.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督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目标

(一)提升全市学校食品消费安全度。通过学校和各职能部门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严格履行自律制度和学生安全消费的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管理。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加大执法检查频率,从严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为顺利推进放心校园店工程创造良好环境。

(三)完善放心校园店竞标招租机制。改变仅以标价高低决定中标与否的标准,综合考虑诚实守信、综合实力、自律制度执行情况等因素,选择资质优、条件好、信誉高的企业实施连锁经营,确保规范运作。

(四)推行放心校园店食品配送机制。通过中标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实施食品溯源管理,切实提高食品配送率,从源头上有效保证食品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在放心校园店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放心校园店工程建设,切实把放心校园店工程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向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使他们充分认识实施放心校园店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在全市形成学校积极响应、社会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指导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齐抓共管。要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对经营者要加强教育,注重突出行政指导职能,不断提高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和规范经营的水平。

(四)严把时序进度,确保工作实效。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分阶段稳步推进放心校园店工程,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行,取得实效。

 

附件:启东市放心校园店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启东市放心校园店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倪春元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凯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圣华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宋  逵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副局长 

张  璇  市发改委副主任

袁卫星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陆健泉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利忠  市物价局副局长

范  斌  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副主任

孙国兵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陈爱东  启东工商局纪检组长

王  飞  启东质监局副局长

范红梅  启东食药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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