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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19 公开方式:政府办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启东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月八日

启东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规划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启东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和2006、2007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

一、“十五”期间启东市住房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启东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五年中,市区房地产住宅建设完成投资总额38.6亿元,商品住房竣工总量326.19万平方米。住房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适合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供应机制已经确立。房地产市场发育更为健全,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城镇居民成为住房市场的消费主体,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居民住房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都有了较大改善,人居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5年底,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

在房地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我市也存在着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还不能满足市场供应,03-04年住房价格涨幅较大等问题。2005年以来,全市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住房供应结构渐趋合理,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遏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十一五”全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及2006、2007年住房建设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小康住房目标。

(二)发展规划  

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坚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原则,促进住房建设、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继续提升城市人口居住水平,改善人居环境,逐步构筑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确保 2009年基本实现住房小康,2010年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

(三)2006、2007年住房建设目标  

2006、2007年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预期每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80-1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低价位商品房50万平方米;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逐步提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水平,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具体目标为:

1、普通商品房建设总量

“十一五”期间,市区商品住房开发投资预期目标为100亿元,竣工面积440万平方米(4.4万套)。2006年普通商品住房预期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0.8万套), 2007年普通商品房预期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0.8万套)。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投资额(亿元)

20

20

22.5

22.5

25

110

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80

80

90

90

100

440

新建住房套数(万套)

0.8

0.8

0.9

0.9

1

4.4

表一  2006-2010年市区住房建设预期目标

2、新建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目标

加快面向广大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2006年从6月1日起计算)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低价位商品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3、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廉租住房保障逐步实现以实物配租为主向租金补贴为主的过渡,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放宽保障门槛,提高补贴标准。“十一五”期间预期安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80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2006年预期安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5户、2007年预期安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5户。

逐步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制度。“十一五”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百分之百给予补贴。

盘活存量公房,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加强现有公有住房的维修养护,延长既有住宅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浪费;调剂部分低价位商品房用于解决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适量收购部分小面积二手房用于提供住房保障。

4、低价位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目标

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十一五”期间,用于低价位商品房建设用地总量不低于48.7万平方米。2006年规划出让低价位商品房建设用地6.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2007年规划出让低价位商品房建设用地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

2006

2007

规划出让用地

规划建筑面积

规划出让用地

规划建筑面积

6.7

9

7

9.5

表二  2006-2007年低价位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规划

三、主要措施

1、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供应。针对不同收入家庭、不同购买对象的住房需要,构建住房梯度供应结构。建立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保障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住房调查的实际状况以及土地、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分析住房需求,合理确定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的套型结构比例,保证有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满足市场供应。

2、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有计划地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使住房保障逐步覆盖到所有住房困难家庭。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逐步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调整经济适用房政策,使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自身努力加上政策性补贴后能够购买到相适应的商品房。  

3、继续推进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建设。06、07两年,市区每年新建60万平方米的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实现低价位商品房建设与重点项目供应需求的基本同步。低价位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4、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严格控制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70%以上。在市区地价相对低廉地区集中建设部分中低收入者居住区,通过增加供应,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保持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努力使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

5、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加强拆迁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2006年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

6、发展二手房市场,加快住房二级市场的流转速度。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有效拓展市场需求,平抑、调控房价。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卖旧房换新房,改善居住条件。

7、积极探索解决进城务工、陪读人员住房问题。以市场运作为主导,鼓励采取投资多元化的形式,集中兴建公寓楼、集体宿舍,以租赁方式为主,解决进城务工、陪读人员的住房问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法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鼓励和支持进城务工、陪读人员、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中低收入者通过房屋租赁市场,解决居住问题。

8、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撑作用。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率,控制个贷逾期率。逐步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归集额每年递增10%,五年累计8.6亿元。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简化手续,改进服务,加快贷款受理、审批速度,取消不合理收费,方便职工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达到80%以上。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归集额(亿元)

1.3

1.5

1.7

1.9

2.2

8.6

贷款发放额(亿元)

1.4

1.6

1.8

2

2.2

9

组合性贷款发放额(亿元)

3.5

4

4.4

4.8

5

21.7

表三  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规划

9、建立住房保障发展基金。此项基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和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低价位商品房土地出让金补差资金、政府住房解困解危基金等。

10、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执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条件和预售许可制度,禁止内部预订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批准的可售房源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1、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房产、统计等部门定期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等商品住房交易的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推行梯度消费。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营造房地产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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