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2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12月10日,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57号),简称《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是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长江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以视频方式召开长江、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十四五”排污口整治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各地制定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的工作目标是:以改善长江启东段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统筹推进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力争2022年底前、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江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不断规范入江入海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江入海污染物排放。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

一是属地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

二是标本兼治、稳扎稳打的原则。

三是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的原则。

四是严格标准、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规范要求,将排口分为七大类。七大类排口分别为: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沟渠河港(涌)排干等、其他排口。《方案》明确了各类排口的分类规则、整治要求、排放标准,要求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第四部分,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启动阶段(2021年11月底前)。二是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底前完成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树立,排污口整治进度达50%以上,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三是总结阶段各地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落到实处。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分类整治工作。二是强化组织协调,各相关区镇(街道)、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严肃责任落实,对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启东市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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