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禁抛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6-0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根据省、南通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启东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禁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编制过程

根据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通污防攻坚指办〔2022〕34号)文件要求,启东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工作方案》初稿,并向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区镇征求了意见,相关领导专门听取汇报,在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2022年5月23日,经政府办同意后印发至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区镇。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由7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省、南通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双禁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双禁工作相结合,全面防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最大限度降低秸秆乱烧乱拋对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夏季超88%,秋季超95%。全市全年实施双禁,确保不发生被国家、省遥感卫星监测或巡查发现通报火点;不发生被省或南通通报为第一把火;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不发生因双禁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大气或水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部分:重点时段和区域

坚持秸秆双禁工作“全年、全时段、常态化”防控,今年国家层面实施不间断卫星遥感监测并逐月通报,并且不受理任何理由的核销火点申请,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一)重点时段

2022年5月15日至7月1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实际收获期或.上级要求适时调整)。

(二)重点区域

全市域禁烧禁抛农作物秸秆,重点区域包括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学校、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主城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区镇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

(二)强化综合利用。结合当地农作物种植的结构特点,有效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烧化等“五化”综合利用。

(三)加强督察巡查。市级层面成立1个督察中心和11个驻镇督察巡查组。各区镇同步建立双禁督察组织网格,全面落实秸秆双禁工作责任。

(四)注重舆论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宣传力度。对问题频发、工作不力的区镇、村居或负面典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五)强化整体联动。各区镇、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奋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考核奖惩。对挂钩各区镇开展督查巡查的机关部门纳入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效能建设)考核,视工作成效酌情予以加减分。对秸秆双禁工作不力的区镇相关责任人、督查巡查成效不明显的挂钩部门相关责任人依据追责问责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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