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2-2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与生物安全,制定《启东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制定背景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不但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更影响居民生活和生产安全,为加快林业发展,预防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确保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能及时控制和处置,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防和防治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南通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启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南通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目的、工作原则、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灾害等级。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启东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启东海关以及灾害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预警级别。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响应终止。

第五部分信息发布,包括发布主体、发布形式、发布内容。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后期评估、善后处置。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

第八部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第九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管理、监督检查与奖惩、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的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体系及各部门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证措施等。

科学规划是应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重要基础,《应急预案》确保科学规划的落实。当前,涉及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部门较多,这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积极应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治理是有利的,必须要注意避免各有关部门多头管理、重复防治、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为此,《应急预案》把“科学规划”作为应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一项基本原则,并着重建立健全了统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指挥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分级响应);四是建立健全了各种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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