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
根据《南通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通政办发﹝2022﹞62号)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城管﹝2021﹞152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编制过程
本工作实施方案在《南通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九大工作任务,以及三大保障措施。文件已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41个单位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提出了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原则,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和坚持科技支撑,示范引领原则。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对2023-2025年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通过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系统建设、推进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分类运输系统、统筹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等九项工作举措,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成效评估等三个方面,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并落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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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过程
本工作实施方案在《南通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九大工作任务,以及三大保障措施。文件已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41个单位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提出了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原则,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和坚持科技支撑,示范引领原则。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对2023-2025年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通过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系统建设、推进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分类运输系统、统筹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等九项工作举措,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成效评估等三个方面,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并落实有效。